保险“等待期”,不同产品规则不一

九月 18, 2020/ 0 评论

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大众对保险的关注与日俱增。近几年来,百万医疗险、特药险等健康保险产品因为购买便捷,保费低廉等特点成为互联网保险的热销明星产品。但尽管这类产品条款相较其他寿险产品而言比较简单,但依然有不少专业术语,需要广大客户有所了解,例如我们今天想要和大家介绍的“等待期”一词。

在选购健康保险时,除了关注保障范围和保障金额,还有一个很关键的约定,需要客户给予关注,那就是“等待期”。“等待期”也称为“观察期”,是指在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以约定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产品中,消费者在首次投保时,从合同生效之日起的一段时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之所以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等待期”,实际上是为了防止投保人发生逆选择的道德风险(逆选择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为获得保险金,故意在投保时隐瞒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某些具有高风险因素的情况,而使保险公司遭受的风险),以此这一举措,也是为保证保险公司有序、稳定经营,从而保护更多保险消费者的利益。

从“等待期”的时限来看,在普通住院类医疗保险中,一般为30天、60天或90天;而在重大疾病保险中,观察期一般为90天、180天。我们在投保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等待期”等保险公司的各类约定有一个清晰理解,以避免后续发生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也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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