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后再上新!也谈保险业“新国十条”的新机遇
近日,《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涉及十条具体意见,并指出:到2029年初步形成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框架,到2035年形成保险业新格局。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出台,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出台,这两份文件被保险业称为“国十条”和“新国十条”,对保险业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随着此次“国十条”的再次上新,又释放了哪些信号?对于险企来说将会获得哪些新的机遇?本期《圆桌对话》听听大家怎么说?
郭金龙 /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意见将从多个方面重塑保险行业的生态和发展模式,促使保险业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民生保障和实体经济,推动保险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对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王国军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
与老“国十条”相比,新“国十条”体现了严字当头。在严监管,防风险的基础上,发挥保险保障民生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深化保险业的改革开放,可持续发展和协同发展,发挥保险业经济稳定器和社会减震器的功能。
李文中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副所长
新版“国十条”强化了保险业发展的服务理念,应当服务民生、服务实体经济,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最终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强调了通过提升产品定价精准性、提高数智化水平和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来增强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这有利于更充分、有效、持续地发挥保险业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能力。
朱俊生 / 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
与保险“国十条”2.0版相比,保险“国十条”3.0版侧重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这预示着未来5年甚至更长时间,政策将体现强监管、防风险导向,保险机构要继续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目前我国保险市场已出现存量市场的特征,积极拓展增量市场可为行业培育新的增长点。
陈辉 /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科技实验室主任
中国保险业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优化保险供给,服务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助力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着力推进保险高水平开放;聚焦难点堵点提升科技保险质效,聚焦“双碳”目标健全绿色保险体系,聚焦薄弱环节加强普惠保险服务,聚焦现实需求加快发展养老保险,聚焦效能和安全促进数字保险发展,切实做好“科技保险、绿色保险、普惠保险、养老保险、数字保险”五篇大文章,以此开创保险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新局面。
朱友刚 / 平安健康险党委书记、董事长
保险新“国十条”对行业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为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指
明了方向和目标。平安健康险将持续推出面向全生命周期、全年龄段,覆盖健康体、慢病体和带病体的特色保险产品,打造多元化产品矩阵,特别是将大力发展惠普金融,不断提升普惠金融的覆盖广度和服务力度。
周瑾 / 普华永道中国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
保险新“国十条”反映了新时期宏观环境和行业特性,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提出指导和要求,具有三方面鲜明特点,一是强调以风险为本的监管体系,从市场准入、持续监管、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化解行业风险等方面,开展和深化多项工作;二是围绕中央对金融服务业的定位,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合称“两器”)功能,提出保险服务民生保障和实体经济的诸多要求;三是强调新时期保险行业发展的内涵,应该体现可持续和高质量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