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金融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华安保险产品体系现状与发展方向 ——基于我司与太保、太平和国任的对比分析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作为一家保险企业,面对国家金融新发展格局及自身重塑的特殊时期,华安保险该做出怎样的发展选择?本文从产品角度对这一问题展开探讨,并分别选择老三家之一的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与我司处于同一规模层级的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任”)作为对标企业,进行分析与思考,提出发展建议。
一、公司现有非车产品体系介绍
1、从总体条款看,华安保险拥有较丰富且多元化的非车险产品体系,涵盖财产险、人身险以及信用保证保险等多个重要领域。其中,财产险类条款最为丰富,共3278款,占比92%,涵盖企业财产、家庭财产、工程项目、货物运输、船舶等多个领域;人身险类条款共148款,占比4.2%,涵盖意外、疾病、医疗和护理等多个人身保障领域;信保类条款34款,占比1.0%,涵盖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此外还有98款其他类保险条款,占比2.8%。
2、从主险条款看,我司产品库以责任险、企财险和家财险为主,三者累计数量占比过半;意外险和保证保险也成为重要组成部分。从细分产品类别看,我司的主险条款主要分布在责任险(占比29.5%)、企财险(占比13.4%)和家财险(占比9.2%)。此外,意外险和保证保险分别占比8.5%和7.9%,也成为主险条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与太保、国任和太平产品结构对比
(一)从存量在售条款看各保司现有产品结构
1、我司在售条款数量远超国任、太平,但数量优势主要体现在附加险条款上。(表1)
2、以主险维度细分来看,我司现有产品体系相对完整,但细分领域的产品优势不明显。从产品类别的分布情况看,我司现有产品体系比较完整,除农险、特殊风险、失能保险外,其他领域均有涉足,基本涵盖了财险业现有大部分承保领域。但大部分类别下的主险数量少于同业,说明我司产品虽面广但深耕不足,在细分领域的产品优势不明显。
(表2)
(二)从历年开发条款看各保司产品结构变化
除农险外,我司产品结构发展趋势整体上与同业趋同,责任险、健康险和意外险条款占比稳健增长。近年来,随着国家鼓励险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服务民生的政策导向,责任险、健康险、意外险发展迅猛,尤其是责任险、健康险,已超过传统企财险成为财险公司的主要非车大险种,而华安保险近年来的非车条款开发情况也与这一行业发展趋势相吻合。
(表3)
(三)小结
整体来看,我司现有产品体系相对完整,近年来在主流产品领域上的产品开发态势与同业基本趋同。但大部分产品大类下的主险条款数量不及同业,没有特别具有优势的产品领域。
为进一步剖析我司产品体系与同业在细分领域上的差异,下面我们将聚焦近期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下发的《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基于主险维度(下文所统计“产品”,均指主险条款)从绿色保险、科技保险、数字保险、普惠保险、养老保险五大板块做进一步对比分析。
三、绿色保险
(一)我司与同业绿色保险产品现状分析
“绿色”概念最初是伴随环境污染问题被提出,一直以来较具代表性的传统绿色保险是环境污染责任险和巨灾保险。近年来,基于服务国家双碳战略的需要,关于绿色保险的定义和内涵也在不断延伸,许多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也被引入绿色保险领域,涌现出诸如绿色建筑性能保险、碳汇保险、气象灾害指数保险等新型绿色保险产品。
1、我司在绿色保险领域以传统的环境减污类产品为主。从现有绿色保险产品开发情况来看,与太保、太平、国任相较,我司在碳保险、绿色建筑、气象灾害、清洁能源、生态环境、低碳保险等热点领域仍是空白。
(表4)
2、气象灾害、清洁能源在绿色保险产品中占比较高,且热度持续;碳保险、生态环境和绿色建筑类产品属于“新兴事物”,产品数量不多,呈现零散的尝试状态。从同业的绿色保险发展路径看,各家同业在几个新型绿色保险领域的布局策略各有不同。太保在气象灾害、清洁能源和生态环境和碳保险领域持续发力,尤其生态环境和碳保险类产品数量在2023年有明显增长;太平主攻气象灾害类绿色保险,近两年也在逐步尝试清洁能源、绿色建筑、碳保险和生态环境;国任相较前两家而言虽在绿色保险领域产品数量不多,但在各个业务领域基本上都进行了尝试;我司目前仍以传统绿色保险产品为主,在新兴领域的表现较为保守。
(表5)
(二)同业绿色保险产品创新方向
从产品开发情况看,绿色保险创新方向主要聚焦在责任保险、农险、企财险。(表6)
在太保、太平、国任三家同业中,较前沿的创新型绿色保险产品有:
1、清洁能源保险。该保险主要覆盖风电、光伏、水电和特高压等产业在建设和运营期所面临的风险,除传统的物质损失风险外,还包括专门针对清洁能源行业的质量(利润)波动风险。如太保的“光伏电站发电量指数保险”,国任的“太阳能光伏组件产品质量及功率补偿责任保险”等。
2、碳保险。该保险可以为:(1)碳排放权抵质押信用风险、碳排放权风险、碳配额交易费用增加风险、核证自愿减排项目等碳交易;(2)林业、草原、海洋、湿地等碳汇相关风险提供保障。如太平的“碳交易损失保险”,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的设备损坏、温室气体排放量超过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碳排放配额或节碳减排能力下降而产生的碳配额交易费用增加风险提供保险保障;太保的“CCS项目或CCUS项目碳资产损失保险”,为CCS(碳捕获与封存)或CCUS(碳捕获、利用与封存)项目方在碳捕获、收集、运输、临时储存、利用及封存等各个环节,因自然灾害或保单载明的原因导致设备损坏、二氧化碳排放量未达到设计目标或封存泄漏等情况提供保障。
3、绿色建筑性能保险。绿色建筑与传统建筑相较,其独有的风险在于绿色建筑面临着绿色信贷发放与绿色建筑性能认定之间的时间错配难题,即绿色建筑在建设初期需要资金,因无法确保未来能够建成绿色建筑,无法在事前获得绿色贷款;建设完成后可证明是绿色建筑时,已无资金需求。为解决上述困境,绿色建筑性能保险应运而生,该保险可保障绿色建筑的预定星级目标与实际评定星级之间的偏差风险,为投保人申请绿色信贷“背书”。
四、科技保险
(一)我司与同业科技保险产品现状分析
自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以来,助力科技发展成为重要的保险创新领域。近年来,监管部门也通过不断完善科技保险业务统计制度等方式,推动开展科技保险。
1、我司尚无科技保险产品推向市场。从现有科技保险产品分布情况来看,我司在科技研发或成果转化、科技成果应用推广、知识产权、科技活动基础等领域的产品均为空白,与太保、太平、国任存在较大差距。
(表7)
2、近年来,同业各类科技保险产品发展迅猛,其中以知识产权类保险最为突出。传统科技保险主要集中于制造业内已拥有技术或设备创新后的应用推广环节,如国家支持的“三首”保险(首台(套)设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对于保障研发开始到研发成功阶段的保险产品则很少。近年来,为响应国家号召,各类科技保险创新产品逐渐涌现。
从同业的科技保险产品开发情况看,知识产权类保险产品近五年延续高增长态势,例如在太保、国任、太平的科技保险产品中,知识产权类保险占比均位列第一。国任很早之前就开始大力开拓科技保险领域,几乎每年都有科技研发和知识产权类产品推出,这两类科技保险产品累计开发量甚至超过了太保。
(表8)
(二)同业科技保险产品创新方向
从三家同业可窥见一斑,科技保险创新方向主要聚焦在责任保险、企财险领域。
(表9)
结合同业产品开发情况及国家政策导向,较前沿的创新型科技保险产品有:
1、知识产权保险。该类保险保障企业知识产权确权、用权、维权等领城的运用与保护。三家同业的知识产权保险创新集中在以下方面:(1)确权:知识产权申请费用补偿;(2)用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执行责任和侵权责任;(3)维权:被侵权损失和维权诉讼法律费用等。如国任的“专利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知识产权无效费用损失保险”和“商业秘密维权费用补偿保险”;太平的“专利申请费用补偿保险”;太保的“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保险”和“海外知识产权法律费用保险”等。
除上述三家同业案例外,创新型知识产权保险还有“知识产权许可信用保险”(目前仅人保有),该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按许可合同约定,在向被许可人交付专利产品或提供专利技术用于进行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该专利产品后,由于被许可人破产或被许可人拖欠专利许可使用费引起的被保险人专利许可使用费的直接损失。
2、科技研发或成果转化类保险。此类保险主要针对科技企业在研发过程中可能遭遇的各类风险,如研发失败导致的研发费用损失、研发中断恢复费用、科技成果转化失败产生的损失、研发成果存在设计缺陷导致的第三者责任、技术泄露、关键研发设备损失等。如国任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过程中的风险,推出的系列科技保险产品:“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设备物质损失保险”和“高新技术研发营业中断保险”;太平的“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保险”;太保的“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等。
五、数字保险
(一)我司与同业数字保险产品现状分析
目前,行业对数字保险尚未有明确的定义或统一分类标准,但市场上已涌现各种数字保险创新案例,大致可归为两种类型:(1)“保险的数字化”,即利用云计算、AI等数字化技术赋能传统保险,在传统保险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某个链条上(如营销与销售、理赔与服务、核保与风控等)实现数字化、智能化;(2)“数字的保险化”,即为数字要素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产品。
1、传统保险的数字化模式进程加快,但“数字”专属的保险产品种类仍较少,主要集中在网络安全方面。目前行业的数字保险创新案例绝大部分均属“保险的数字化”,比如平安财险在风控端结合物联网、卫星遥感等技术推出的智慧农业保险解决方案,在车险理赔端引入的AI智能定损技术等。除国家政策大力推动保险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外,蚂蚁金服、腾讯等“数字寡头”浸入保险行业,其天然自带的数字化优势(更低廉的运营成本、更精准的客户触达和更高效的客户服务),也倒逼保险行业向数字化生态发展。相比较而言,“数字的保险化”发展则清冷许多,市场上真正意义的数字保险产品还是凤毛麟角,针对该领域的产品创新基本集中在网络安全方面。
2、网络安全保险迎来新一波热潮,我司尚无网络安全保险产品。网络安全保险其实不算“新事物”,2015-2022年间,已有险企尝试开发网络安全保险产品,但因其对配套的风控技术要求高且国内暂无充足数据支持定价,加之承保内容也尚未达成行业共识、缺乏行业标准规范,故涉足的保险公司少,产品数量也不多,发展缓慢。
随着数字化转型的加速和网络安全事件频发,逐渐带动各行业对网络安全方面的保险需求,国家也对网络安全保险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网络安全保险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为网络安全保险的规范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多地政府也鼓励保险公司研发普惠型网络安全保险,以解决中小企业在数字化转型中的共性需求。从同业网络安全保险产品的发展路径看,截至2023年底,我国有39家财险公司提供80余款在售网络安全保险产品(仅指主险),其中2023年新增的就有20余款,网络安全保险迎来新的春天。
近年来,太保和国任持续关注网络安全领域,几乎每年都会投入研发并探索推出网络安全保险产品,太平也在2023年紧跟市场趋势,再次投身网络安全保险产品开发热潮。
(表10)
(二)同业数字保险产品创新方向——网络安全保险
从同业产品开发情况看,网络安全保险创新方向主要聚焦在企财险、责任保险及其他类型,其承保的责任内容有三大类:
1、保障第一方损失的网络安全财产类保险。即保障网络安全事件给被保险企业带来的直接财产损失,包括:(1)计算机系统故障或中断等直接物理损失,以及由此引发的营业中断损失;(2)网络勒索损失;(3)网络欺诈或社会工程学犯罪损失。
2、保障第三方损失的网络安全责任类保险。即被保险人因从事涉及第三方企业及个人的网络服务,在受到安全事件影响时需承担由此引发的第三方赔偿责任,包括:(1)第三方非信息泄露损失引起的经济赔偿责任,如服务中断、数据丢失等;(2)第三方信息泄露等引起的法律责任。
3、其他费用。为避免和减少损失扩大而支出的数据修复和硬件维护费等信息技术服务费,以及公关费、监测费、通知费和法律费等应急响应费用。
六、普惠保险
(一)我司与同业普惠保险产品现状分析
2024年5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该文件精神,我们将普惠保险分为两种形式:(1)为普通大众及中小型经济经营主体解决生活、经营中的痛点及难点的带有普惠性质的保险,包括城市定制医疗保险、农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2)针对特定风险群体或特定风险领域开发的、旨在填补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保障空白或不足的专属普惠保险。
1、普惠型保险不断迭代出新,保障范围逐渐扩大,产品类别持续丰富。继前些年各地惠民保爆发式增长之后,普惠型家财险也复制这一模式,在各地涌现并带动相关产品的创新,近年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下,普惠型保险进一步渗透到传统保险领域的各个角落,其覆盖的保障范围和涉 足的产品类别不断扩展。
(表11)
2、我司在普惠领域表现较强劲,以学贷险为代表的信用保证险、以惠民保为特色的人身险和家财险、责任险等领域多元发展。2006年,我司在业内首创推出“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简称“学贷险”),这一产品为承办国家助学贷款的银行类金融机构提供有效保障,转移学生贷款逾期风险,目前已成为我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标志性产品。此外,我司还紧跟行业趋势,通过细分险种和人群,在意外险、健康险、信用保证保险、责任险等多个领域进行了尝试,开发了覆盖小微企业、母婴、中老年人、新就业形态人员、农民工等特定群体的普惠保险产品。
(表12)
(二)同业普惠保险产品创新方向
从同业产品开发情况看,普惠保险产品保障范围广泛,产品类别多样,结合2023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我们认为,普惠保险未来可重点突破的领域有:
1、在人身险领域,针对农民、新市民、残疾人、低收入人口、新业态从业人员(如快递骑手、网约车司机、网店经营者等)以及特殊职业群体(如退役军人、警察、消防员等),进一步细分群体并推出专属普惠型人身险产品;探索发展防返贫保险等,如太保的“快递配送从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防贫保’团体人身医疗保险”,太平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的“‘扶贫保’综合意外伤害保险(适用于四川地区)”等。
2、在信保领域,一是重点服务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涉农经营主体,以为其提高融资可得性以及风险管理水平等方面为切入点,推动信用保证险产品体系的多元化发展,如国任“普惠贷款信用保险(仅适用于深圳地区)”和太保“农村小额贷款履约保证保险”等“惠农惠企”的信保产品;二是加大对出口信用的支持力度,丰富出口信用保险产品。
3、在财险领域,一是紧跟行业趋势,以普惠型家财险的各大保障内容为切入点,积极推动相关产品创新。二是积极服务于国家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面向农村、农民等推出农村普惠保险。主要包括:(1)具有扶贫性质的救助责任保险和扶贫资产损失保险,如国任的“政府防贫救助责任保险”和太保的“异地扶贫搬迁就业救助责任保险”;(2)为农村公共财产、农村工程项目或农村家庭财产损失提供保障的保险,如太保的“农村公共财产一切险”、太平的“农村住房保险(适用于河北地区)”和国任的“农村家庭财产保险”;三是持续探索其他为特定风险群体提供责任保险保障的专属普惠型财产险,如太保的“‘新市民’家庭责任保险”和国任的“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责任保险”。
七、养老保险
银发经济崛起,第三支柱养老势在必行。202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首部银发经济政策文件《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鼓励金融机构“丰富个人养老金产品,推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同时提出“加强养老金融产品研发与健康、养老照护等服务衔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5月下发的《指导意见》也进一步细化了这一方向,指出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丰富税优健康保险产品供给”“探索包含长期护理服务、健康管理服务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借力养老市场新态势,财险公司也迎来健康照护类保险产品创新的新契机。尽管财险公司当前并不具备养老保险的经营资质,但国家对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积极推动,无疑将间接刺激市场对于健康、照护类产品和服务的需求,这也将为财险公司探索发展面向老年人群体的短期护理险及其他具有健康管理功能的短期健康险提供新契机。
八、华安保险未来保险产品开发方向思考
近年来,我司在产品创新上整体落后于同类主体,在绿色保险、科技保险、数字保险、普惠保险、养老保险五大板块中,除普惠保险领域保持与行业同频外,其它几个板块的产品创新乏善可陈。在国家鼓励金融高质量发展,频频推出相关政策及指导意见的形势下,结合行业趋势及我司谋变、发展需要,有必要对未来产品开发的方向进行调整。我们建议: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产品创新研究。根据《指导意见》,加强总部对五大板块保险产品研究,围绕金融机构的属性及公司的发展定位,确定产品开发战略,从产品端制订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有所为有所不为,确保资源投放到重点战略领域。
二是发挥总部创新引领作用。打造强有力的总部产品创新中心,在重点产品领域从总部层面开发一些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市场渗透力的创新产品并推动孵化。例如在绿色保险领域,围绕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新能源、固碳标的、绿色出行、环境污染防治、绿色制造、城乡建设节能降碳等领域,研究相应的保险保障产品;在普惠保险领域,除学生贷款、农民工工资支付、医药健康和家庭财产以外,在三农(尤其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小微企业、残疾人、低收入人口、特殊职业群体等特定群体上寻找更大的创新空间。
三是引导分公司立足当地开发创新产品。结合李光荣组长提出的“每一家分公司都至少有一款或多款叫得响的创新产品”的要求,引导分公司结合当地政治、经济、社会环境及人文特点,深入剖析当地保险发展契机,挖掘保险需求及风险痛点,同时结合分公司自身的优势和特点,探索开发适合分公司自身发展的地区性创新产品,在当地形成一定的比较优势。
总公司产品创新以战略定位为导向,分公司创新以业务需求为导向,结合第二、三点建议,通过“总部全局引导,各地特色开花”的模式,构建华安保险的产品创新生态。
四是产品创新供给,应以产能实现和效益实现为前提。提倡“开发一个,开花一个”,切忌为创新而创新,避免资源浪费、产生“僵尸产品”。
五是加大对重点产品领域培训交流的资源投入和支持力度。公司应加强产品开发、定价、风控人员的培训,提供尽可能的内外部学习交流机会和资源支持,提高专业人员对新兴领域的保险认知,以认知促行动。在此过程中,也要密切关注同业动向和优秀经验,借助他山之石以攻玉。
六是加强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积极推动政保合作。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的联系,积极寻求通过政保合作参与社会治理的机会,充分发挥保险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在政保合作过程中,共同探索围绕五大文章领域的保险产品的试点与落地,提高产品成果转化,体现华安保险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