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业及寿险业发展趋势的再思考

八月 31, 2018/ 0 评论

改革20年来,我国金融业取得了重大的进步和发展,已经建立了基本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金融体制,金融(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在内的)市场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日益完善和规范。金融业的发展动态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在日趋加速的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我国金融业在不久的将来将会出现几个非常重要的变化,并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混业经营:加入WTO后的必然抉择

由于缺乏混业经营的金融监管经验,以及九十年代初期中国金融界曾经一度出现的混乱局面,尤其是信贷、保险等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投资领域的教训,中国金融界近几年不得不选择推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制度。这是和世界性金融改革趋势相悖的一项措施。分业管理有利于打破权利的过度集中和垄断,集中专门人才,提高监管水平,同时分业经营使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更加专业化,这样就既便于内部管理又利于货币当局的外部监控,可以从总体上提高金融机构的运营质量,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但自1998年以来的金融状况却显示,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实际上把国内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限制在一个更狭窄的范围内,其业务风险实际更加集中扩大:对商业银行来说,由于只能在狭小的存贷款领域主要面对国有企业从事基本的业务活动,而国有企业普遍效益低下,致使商业银行或是放款使不良资产比例持续上升,或是为安全起见少发放贷款,致使存差过大、资金浪费、业务收入无法抵补业务支出,出现大面积亏损;对保险公司来说,按照国际惯例,为了满足理赔和业务支出的需要,关键要把保费收入资金用活但在分业模式下,保险公司只能把资金存入银行,在银行连续降息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利息收入根本无法满足其理赔和业务支出的需要;对证券公司来说,由于缺乏必要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手段,不得不违规挪用客户保证金以应付资金需求;而中国的信托业在分业模式下不得不从可盈利的证券投资、证券代理业务中撤出,而单纯的“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业务在相当一段时期内使中国的信托公司难以保得住饭碗。

所谓经济全球化是指各国经济,包括金融业在世界范围内的重新组合和趋同,特别是在1997年月12月13日达成了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之后,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的倾向更加明显。该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允许外国在本国建立金融服务公司并按竞争原则运行;外国公司享受同国内公司同等的进入市场的权利;取消跨边界服务的限制;允许外国资本在投资项目中比例超过50%。这一协议意味着全球95%的金融和保险市场获得开放。这个市场的资金总额包括18万亿美元的证券资产,38万亿美元左右的银行贷款和2.5万亿美元的保险费。

中国加入WTO并开放金融市场后,外资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将逐步进入中国,最终可以在中国的任何地点、经营任何金融业务,对每一个境外金融机构在中国的分支机构来说,它们的业务投向决不会像中国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那样被限制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这样事实上的不平等将使中国的金融机构在激烈的竞争中面临极不利的处境。其中受冲击最大的是民族保险业、信托业及现存的一些政策性业务。中国保险公司存在着产品供给、服务质量、技术管理等问题,外商投资如果从目前的产险和寿险再扩展到再保险及再保险业,中国民族保险业将丧失很大的市场份额。我国的信托业,在外商投资大量进入金融领域后,如果不开辟新的盈利渠道将面临难以想象的打击。而对于负责粮食贷款的农业发展银行,在国外大量优质低价农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后,粮食贷款和农业贷款将因国内农产品滞销而变为坏帐的数额将进一步扩大。

随着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的成立,1999年中国金融分业监管体制逐步形成,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三大监管机构并立监管金融。但也就在我国金融分业监管体制才刚刚投入运行的1999年开始,贷币当局的许多金融政策已初步显露出向混业经营方向转变的迹象,如允许证券公司进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股票抵押融资,以及允许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基金等。但由于我国的《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实施不久,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等分业管理的架构形成不久,分业管理的模式在短期内不可能完全改变。

对内开放:加强民族金融业的政策扶持

金融业在对外开放的同时,必然将实施对内开放的政策,而且力度更大。近期,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了4-5家新的保险公司;中国证监会已批准成立了数家证券投资基金公司,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增发新基金,支持原有的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增加资本实力。中国人民银行提出要大力支持中小商业银行的发展,于是许多中小商业银行纷纷开办异地分支机构,从地方性商业银行向全国性商业银行转变。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通过在证券市场发行股票筹集到了巨额资金,迅速增强了自身的资本实力,拥有了一个从资本市场长期获取低成本资金的渠道。浦东发展银行1999年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了40000万股A股,筹集到了40亿的资金,实力大增。目前,民生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等商业银行和平安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等保险公司以及一些证券公司都计划发行股票,到国内外的证券市场上市。因此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我国金融业的强弱格局将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金融集团:适应国际化竞争的组织模式

我国将会出现包含各种金融服务为一体的超级金融百货公司。以前许多国家出于对控制风险的考虑,对银行、保险、证券实施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行业策略。从80年代开始由于市场的激烈竞争,西方发达国家金融领域内发生了一系列的并购和重组,出现了很多包含银行、保险、证券为一体的超级金融公司,如荷兰的ING集团,美国的摩根集团等。这些综合性的集团公司业务范围广阔,资金实力雄厚,可以向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在竞争中占据了绝对优势地位。英国在1986年率先实施了“BIG BANG”,即“金融大爆炸”改革,拉开了金融业的跨业经营的序幕。日本和西欧纷纷效仿。去年底,克林顿政府废除了长达70年的《格达斯——斯蒂格尔法》,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鼓励和支持美国金融业内部的混业经营。

当然,在中国分业经营、分业管理模式形成之初,各大专业银行就没有放弃未来混业经营的梦想。建设银行在1996年与美国摩根合作组建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工商银行在香港收购了东亚证券,中国银行在伦敦组建了中银国际。而光大集团则很可能成为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开始。

中国光大集团拥有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和光大信托三间金融机构,同时持有申银万国证券关19%左右的股权,成为其最大的股东。光大集团同时还拥有香港上市的三间上市子公司:光大控股、光大国际和香港建设公司。1999年12月15日,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和加拿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宣布组建中加合资人寿保险公司。未来的光大集团将是一个综合性的金融控股集团公司。

可以说,光大集团目前的业务格局就是一个全能化金融集团的雏形。更为引人注目的是,光大集团董事长同时出任了申银万国、中加合资保险公司的董事长,以及中国银行的行长。这意味着,国家允许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等不同的金融机构拥有共同的董事长、管理层及雇员,这就使得我国各类金融机构交叉经营成为可能。

这其实就是在一个金融控股公司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同时又实现了在同一利益主体下互相协作的混业经营的局面。虽然其形成有一定的偶然性,但却为中国未来金融业混业经营探索了一条方向。未来中国的混业组织模式可能就是:在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三大监管机构并行监督的条件下,在一个金融控股公司控制下的各类金融机构的跨行业经营,并通过国家货币委员会的货币政策调整资金在各类金融机构间的流动。金融控股公司本身并不是金融机构,其从事的金融业务必须得到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的认定,并以其控股的具有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为业务平台。但目前从政策角度看,要完全做到这一点还是有难度的,尤其是那些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反而,中国一些有实力的企业集团,则有可能按照这个模式运做,如山东鲁能集团,其控股有英大信托、蔚深证券、鲁能金穗期货,并且是湘财证券的第一大股东和华夏银行的第二大股东,基本具备了组成一个金融控股公司的雏形。

网上服务:业务发展的重要方式

我国金融业将会发生的另一个重大的变化是网上金融业的发展。计算机网络在金融业得到了全面的发展,极大地改变了金融业的面貌。比尔·盖茨曾经说过:“商业银行是21世纪即将灭亡的最后一群恐龙”。在美国,我们已经看到金融电子化对美国传统的金融企业冲击很大。投资者可以在网上从事买卖股票、债券、外汇、买保险、存取款、转帐等几乎所有的金融交易。许多美国的金融机构已经开始了大规模的裁员。与传统的银行相比,网上银行的优势非常明显。网上金融服务可以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通过网上办理金融业务速度快,效率高,成本低廉。客户无论在哪里都可以获得满意的服务。根据英国艾伦米尔顿国际管理顾问公司的调查和测算,利用网络进行付款交易的每笔成本平均为13美分,利用银行本身软件的个人电脑银行服务为26美分,电话银行服务为54美分,银行分支机构服务成本则高达108美分。网上银行更为突出的地方在于根本无需开办分支机构,而且只需要很少的雇员。因此目前全世界金融电子化的趋势都非常明显,发展异常迅速。在我国招商银行也已推出“一网通”的网上银行。今后我国金融业的形态将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即传统的金融业将会不断地萎缩,金融业的从业人员也会不断减少。网上金融服务将会不断增加,并逐步成为今后金融业发展的主流。

我国寿险业起步较晚,潜力巨大,必然成为外国保险商竞争的首要目标。新世纪的寿险业无疑更会有让人瞩目的创新与进步,市场变化之大,知识更新之快,很难预言新世纪的寿险业会发展成什么样,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改革与创新是我国寿险业发展的必然。(未完待续)(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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