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连险3·15从银行储蓄柜台“下架”

八月 31, 2018/ 0 评论

自今年3月15日起,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管理的通知》要求,银行储蓄柜台今后将不得销售投连险。保监会同时要求保险公司应建立投连险风险测评制度,并对投连险销售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限制,确保投连险通过合格的销售人员,经由合适的销售渠道,销售给具有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人群。

从根源上消除误导销售

55岁的张大娘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3万元的存单怎么就变成了保险公司的保单。2005年12月,张大娘来到辽宁凤城市通远堡邮政储蓄所存3万块钱。储蓄所里的一位同志热情地向她介绍一种利息较高的存款方式,并帮她填了表。张大娘在表上签字后,对方让她第二天再来拿存单。

第二天上午,张大娘来到储蓄所,拿到的是一份绿色的大本子,不像普通的存单。张大娘当时就心生疑虑,但出于对银行的信任,没有细想就把单子拿回了家。

后来听人说自己是买了保险,不是存款,张大娘心里非常不安,为这事跑了三趟储蓄所,储蓄所的同志说没事,比储蓄合适。张大娘还是不放心,想要退,可储蓄所的人告诉她要退就会“瞎”两千多块钱。这把张大娘急的,那年春节都没过好。后来她找到在凤城市内的亲属,才在2008年6月把这个保单给退了,好在这份保单投资部分还有些收益,总算保住了本。可两年多的存款利息却没了!

把投连险“推销”给普通储户,尤其是老年人或农村储户是非常不适合的。银行在与保险公司合作中收取了一定的手续费,而且对各个网点有考核机制,因此才会出现银行职员放弃吸储反过来劝客户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的现象。

华安保险月刊配图

投连险,即投资连结保险,在传统寿险基础上增加了投资功能,是一种既不保底也不封顶,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共担收益风险的投资型险种。投连险是一款投资功能极强的保险产品,又被称为保险中的基金。2007年资本市场最火爆的时候,投连险大受追捧,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都推出了投连险。然而,随着市场转冷,偏股型的投连险账户在去年出现大幅亏损,导致投连险纠纷不断,部分地区甚至出现退保苗头。

统计显示,截至去年末,保险全行业销售的投连险占到整个寿险业保费收入的5.79%。去年寿险行业退保率为3.78%,其中退保较集中的险种主要为投连险。此次中国保监会出台相关《通知》,无疑拉响了投连险市场整顿的“警报”。

这其实是在提醒市场,投连产品并不适合所有渠道,不应出现所有销售人员一哄而上进行销售的局面,应甄选和培养高素质的专业理财师队伍进行销售。

保监会之所以要求加强对投资型保险的监管,与部分业者在产品销售时利用普通投保人缺乏专业知识,刻意夸大投资连结型保险的收益比例有很大关系。保监会加强投连险的销售管理,确保通过合格的销售人员,经由合适的销售渠道,将投连险销售给具有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人群,能够消除可能产生误导的根源,减少纠纷投诉,保护投资者利益。

投连险并非大众理财产品

保障和投资本来是保险产品两个相辅相成的基本功能。可近些年来,保险公司在产品研发上偏向于投资功能,而忽略了保障功能的开发。这不仅扭曲了消费者对保险的认知,而且增加了保险公司在定价、利率和现金流等方面的风险。

投连产品的问世是因其能为客户提供一种依据自己当时经济能力高低来决定交费多少和保障高低的解决方案,实现保险产品的理财功能和理财产品的保障功能。

其实,保险的核心作用还是保障,将保险完全作为一种投资手段,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投资型保险归根结底应当是一种保险产品,但由于产品设计上过分偏重投资功能,如果投保人只盯着投资收益,就容易造成保障不足。

因此,并非所有人都适合购买投连险。投连险其实是一种有风险的理财产品,虽然有保障和投资的双重功能,但是保障的分量相对很小。投连险的费用主要包括初始保费、风险保险费、账户转换费用、投资单位买卖差价、资产管理费、部分支取和退保手续费等,根据产品的不同上述费用的收取也存在差异,一般头几年的费用较高,通常对前五年规定有2%~10%不等的退保费用,在第六年以后退保费率才归零。所以在五年内退保相当不划算,退保能拿回的钱都会大打折扣。换句话说,三至五年内这笔钱就等于“套”在投连险里了。

就理财功能而言,投资连接保险与开放式基金有一定的可比性。多数投连产品的投资策略较为激进,对权益类投资采取较高配置,如果股市持续下跌,这种配置将给保户带来严重的亏损。从产品的性质看,投资连接保险在中国不应是大众化的保险消费产品。

投连产品本身没有保底利率,也不提供最低保证收益,投资账户价值随投资收益变化,投资风险完全由客户承担,这一产品特性是投连险相对于分红险、万能险等理财产品的最大区别。然而不少保险公司却经过储蓄所将投资风险完全转嫁给储户,这本身就是一种风险。

专家认为,从本质上讲,投连险是一种投资型保险,在保障方面没有纯消费型保险充分,以下三类人群不适合购买投连险:一是只有保险保障需求的人,二是风险承受能力比较低的老年人,三是短期资金需求较强的人。

理财型险种本身对投保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就有要求,此次把投连险的门槛提高至3万就是为了限制盲目消费的小散户,消费者只有具备一定风险承受能力才适合购买理财产品。

加强监管势在必行

投资连接产品只适合少数文化程度较高、经济条件较好、风险承受力较强的中高端客户群体。但是某些保险主体为了发展业务,把高端产品推向大众化市场,把复杂产品简单化地推销给中低经济收入群体,导致消化不良,引发投资连接产品的退保风险。

为在制度上确保“通过合适的人,以合适的渠道,将投连险卖给合适的人”这一目标,本次保监会下发的通知主要在三方面对投连险销售作出要求。首先要求银行渠道的投连险销售限制在理财中心和理财柜台,不得通过银行储蓄柜台销售投连险。此举进一步明示了投连险的投资风险,让购买者应该充分认识投连险不是银行储蓄,更不是稳赚不赔;其次在人员资格方面,保监会要求投连险销售人员至少有1年寿险销售经验,并具有销售资格证书,销售前接受至少40小时的专项培训,并将相关培训材料报当地保监局备案,确保培训的质量;最后要求建立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识别机制,包括将银行渠道的投连险新单趸交保费限制在3万元以上,所谓“趸交”就是一次性付清所有保费。将门槛定在3万元,无疑大大提高了投连险投资的门槛。

《通知》是在现有《投资连结保险管理办法》和《新型产品信息披露办法》基础之上,针对当前的突出问题作出一些具体的补充规定。保监会称,将积极推进保险销售人员分级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寿险产品销售资格考试制度,总结完善风险测评制度,研究完善销售行为管理,为下一步修订《投资连结保险管理办法》打好基础,以形成统一完整的投连险销售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

中国银监会近日也发文对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做出进一步规范。银监会表示,将建立尽职调查和后评价制度,严格准入和退出管理,对购买投资性保险产品的客户,应根据产品风险等级提高销售门槛。

与此同时,中国保监会要求保险业在今年年报中执行三项新会计政策,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在保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中引入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分拆处理。从2010年起,万能寿险和投连险将被作为投资性产品与保障性产品分拆,以鼓励保险行业全面回归“保障”功能。

对于投连险,许多保险公司要么始终将其当作丰富产品线的标志,只求拥有不求业绩;要么在牛市中充满自信,盲目扩张。很长一段时间内,投连险这些产品均被保险公司视作提高规模保险的冲锋利器,而保费排名亦成为很多保险公司考核的重要指标。在这样的背景下,投连险贴钱也有公司愿意卖。然而,随着保险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实施,未来投连险仅保障部份的保费可以计算入规模保费,这自然会使保险公司对此类产品的兴趣锐减,中国人寿总裁万峰就曾表示,倘若财政部落实新会计准则,国寿或售投资相连保险(投连险)及万能险。

在保险监管上,由于我国的保险监管部门只设置到省会一级,地市级以下没有保险监管部门,而县市保险公司和保险部门又遍地开花,这无疑也为规范保险业经营带来不利的影响。

但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投资者教育、销售队伍规范、监管环境和公司理念改善,一定会实现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客户,使保险业走上快速、健康的发展轨道。

夏志琼/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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