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落后地区支付结算环境制约因素与疏导——以辽宁省凤城市农村为视角

五月 27, 2019/ 0 评论

文 夏志琼/辽宁

农村支付结算便利是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基础,也是农村普惠金融的重要内容,是金融扶贫的需要,是央行一直在填补的短板。近年来,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环境虽然得到一定改善,但那些位置偏僻、地处山区、交通不便、基础电信落后的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仍然薄弱,农村落后地区支付结算环境整体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需要积极化解与疏导。

一、农村落后地区支付结算环境存在的问题

从支付结算服务的角度看,城市中非现金支付工具已经得到普及和广泛应用,农村地区则还在大量使用现金;在发达地区,金融机构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伴随而来的是先进支付结算系统的延伸;在农村落后地区,金融机构设置网点动力不足,甚至现有网点也在不断萎缩,业务骨干大量从农村流出。农村受地区相对于城区的高投入低产出制约,各金融机构的农村营业网点在营业面积、服务功能、机具布放等方面都滞后于城区网点。农村地区的支付结算产品和支付服务能力与农民的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农村落后地区的老百姓难以体验到真正适合自身特点的支付结算产品与服务。

(一)农村金融服务资源与需求不匹配。在农村,乡镇金融网点布局与农村实际需求存在较大缺口,乡镇人口占有的金融资源相对较少,尤其是落后地区这种情况更加突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因经营战略的调整,早已撤销了大部分乡镇地区的营业网点,诸如工商银行已经基本上退出了农村市场。地方性金融机构为了加强内控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也减少了农村地区营业网点的持续投入。目前,农村金融机构主要以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为主,农业银行尚有少量网点,这些网点基本上只在乡镇政府所在地设立。以辽宁省凤城市为例,全市21个乡镇201个行政村,人口55.76万,其中市内人口18.77万,农村人口36.99万人。农村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66.3%,而占有的营业网点却只有45.36%。目前,凤城市共有1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设有97个营业网点,其中市区53个,乡镇44个,未设网点的行政村有180个,乡镇金融网点平均占有量为2.09个,低于全国乡镇金融网点平均占有量2.40个。乡镇金融网点结构不合理,乡镇设立金融服务网点主要以农村商业银行为主,共计21个,农商行的网点信贷、支付结算等功能相对齐全。而农行4个、邮储储蓄19个为辅,其中邮政储蓄均为储蓄所功能。目前,农村网点排长队办理业务还是一种普遍现象。

(二)农村落后地区支付结算系统不够畅通。目前,凤城市地区已建立了以人民银行凤城市现代支付系统为核心,12家商业银行自身支付系统为基础,票据交换系统等为主要组成部分的县域支付清算网络。但这一支付清算系统却无法进一步向农村延伸,农村支付清算渠道不畅。目前凤城地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简陋,银行卡受理环境不完善,乡镇网点科技投入严重不足,电子结算基础设施薄弱,支付结算系统和机具布放均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同时,金融科技比较先进的商业银行均不在农村布局,导致先进的金融科技难以普及到农村。辽宁凤城为山区,目前在农村基本上还是2G电信网络,甚至2G网络覆盖还存在盲区,导致移动支付功能受到严重限制,不少农户的住所移动信号时有时断,并且受到天气变化和气候的影响严重,如果是浓重的阴天,则移动信号更弱,几乎不能连接上无线网络,给移动支付带来了严重影响。

(三)金融产品向农村落后地区渗透力不强。目前,农村人口出现了净流出和持续下降的趋势明显。农村居住人口减少,老龄化程度加深,导致农村支付工具推广不畅通,需求下降。由于农村地区群众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业务推广难度很大,即便开通,绝大多数用户基本上也都是零交易,使用率极低。如今,农村地区金融机构主要以办理储蓄业务为主,跨行的支票业务几乎无法办理。对于部分可以办理汇兑、转账支票及现金支票业务的网点,其相应的业务量也非常小。而涉农金融机构在农村设立的助农取款点,也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以辽宁凤城为例,凤城市共有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共设立农村金融服务站600多家,平均每个行政村近3家,但这些金融服务站均设立在小商店、小商铺,只能发挥一些交费功能,而小额支现、转账、信用卡还款等业务却十分零星,甚至微不足道,与建设目的和目标相差甚远。

(四)金融机具在农村落后地区布放力度不够。受农村经济欠发达情况的制约,金融机具向农村投放的积极性不高。银行卡受理市场手续费相对较高。农村地区的商户一般为小型商户,利润率较低,相比之下,使用金融机构提供服务所需缴纳的手续费较高,刷卡费用减少了他们的收入,涉农商业银行在发展农村特约商户的过程中,银行卡的交易费率使得大多数商户不愿安装POS机,部分商户即使安装了POS机也会以各种理由引导客户使用现金结算。调查发现,辽宁省凤城市各乡镇的商店和商铺几乎都没有安装POS机。此外,由于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网点和ATM机投放数量少且绝大多数属于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一个乡镇几万人口才拥有一到二台ATM机,农民几乎很少有人会使用。同时,农村地区客户使用其他银行的银行卡交易,还必须支付一定限额的手续费,很大程度上抑制了银行卡跨行存取款功能的使用。

二、改善农村落后地区支付结算服务的建议

推进农村支付结算服务建设的一个有效途径就是创新。银行卡、POS机、助农取款业务等对于农民来说渗透率还远远不够。中央银行尤其是地市中支和县支行要加强支持和指导,推动银行机构等大胆探索,积极创新,以行政村和农民为服务中心,大力推广银行卡、积极布放金融机具、开展助农取款业务,不断满足农民承接各类财政涉农补贴资金、转账汇款、小额取款、支取养老金等基本支付清算需求,也有利于乡村振兴和金融精准扶贫。

(一)优化农村落后地区金融网点布局。涉农金融机构在注重经济效益同时,还应兼顾社会效益,增加农村网点辐射范围。鼓励金融机构网点向农村尤其是农村落后地区延伸,对在乡镇村设立的金融网点,要放宽准入条件,简化审批手续。对于在偏远地区设立的金融网点,财政在补贴、税收等方面要给予一定的优惠,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在偏远地区设立网点的积极性。商业银行要增强农村物理基础网点的设施配置,推进网点服务的转型升级,提升员工支付结算的知识水平和业务操作技能,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支付结算服务。要利用“金融+互联网”广覆盖、低成本的优势,积极推广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业务,积极拓展农村线上支付结算通道。通过无线终端和智能手机,向客户提供全天候的账户查询、转账汇款、支付缴费和理财产品购买等金融服务,以及购买车票、机票、预订酒店、上网购物等生活服务,实现基础支付清算全覆盖。

(二)优化农村落后地区支付结算环境。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建设要有长远规划,金融机构要加大科技及人才投入力度,夯实农村支付环境基础:一是要充分发挥大、小额支付系统在结算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的结算主渠道作用。二是要加快涉农金融机构自身支付系统的建设步伐,尤其是要加大农村信用社省联社的支付清算系统建设,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能力的提高,形成便捷的支付体系,提高农村地区支付业务水平。三是加大ATM机投放及特约商户POS机的配备数量。丰富创新支农服务电子终端产品功能,在终端机上开发集刷卡消费、转账汇款、缴费充值、余额查询、账户管理和信贷业务等综合金融服务功能,提高支农服务终端机具的服务效果。四是银联公司应适当降低现行的结算收费标准,减免农村地区的跨行交易收费,降低农村地区的P0S机手续费率,鼓励商家使用POS机具,使农村地区老百姓能够享受到更好的支付结算服务。

(三)创新符合农村落后地区需求的金融结算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农村老百姓消费习惯的调研,了解农户对结算产品的实际需求。加强农村地区金融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基层人民银行应充分发挥央行职能,积极组织金融机构开展支付知识宣传,普及支付结算知识,提高农户金融知识水平,转变农户支付习惯,使其接受便捷的现代化支付结算方式。要根据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农户的文化水平等,创新支付结算产品,简化办理流程,改善菜单设计,研发出适合农村地区使用,操作简单、安全稳定的互联网支付产品和离行式的自助服务终端。要不断丰富电子银行产品,发挥小额助农取款服务,大力推广微信支付、手机银行,吸引农户主动去使用非现金结算工具。应支持和鼓励支付机构发挥优势,开发适合农村需求的支付产品或服务,探索既能服务“三农”发展又有利于自身发展的业务模式,为改善村域支付服务环境贡献力量。

(四)推进农村落后地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最大限度发挥政府在农村信息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要制定比较优惠的农村信息化发展政策,加大对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把发展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所需投入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专项发展资金,支持和引导电信营运商加大在农村的投入。农村互联网普及情况远低于城镇,要推动电信移动无线网络的升级改造。移动基站规划建设要逐步向农村偏远地区覆盖,加强弱覆盖区域网络建设,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步伐,大力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和无线网络建设,实现光网覆盖、光纤到农户。要加快实现深度贫困地区通讯信号、宽带信息网络全覆盖,消除覆盖盲区,降低农村上网资费。要抑制信息垄断、封锁,打击坑农、害农的虚假信息,全力营造良好的农村信息政策、法制环境,促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商业银行要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新型网络电信诈骗,净化农村支付环境。

人民银行、涉农金融机构、银联、支付机构等有关各方应按照科学发展观,创新支付产品和方式,不断完善村域农村落后地区支付服务体系,为构建农村现代化金融服务体系、促进乡村振兴、全面实现城乡支付服务一体化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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