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再保险繁荣时代正在来临

七月 2, 2021/ 0 评论

王珏麟/宁波

Umbrella, Standing Out From The Crowd, Individuality, Inspiration, Leadership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40年的发展,中国保险业通过市场化改革,2015年,在丰富再保险主体和业务的发展方面迈出了十分关键的一步:这一年的4月16日,中国人民保险有限公司率先发起设立再保险公司。2016年,中国再保险市场开始迎来百花盛开:2月18日,太平再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获批改建为太平再保险有限公司并开业;3月9日,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批在深圳筹建,12月在深圳前海成立。2020年8月,中国银保监会批复同意筹建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这是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建设的重要步骤和进展。随着财产保险公司业务结构调整,车险综合化改革,大保额、大标的业务占比将在未来数年持续增加,相应的分出率也会大幅增加,国内再保险在国际再保险市场的地位将进一步提高。

一、我国再保险业的历史作用概述

(一)民国时期的再保险业。1929年12月,国内成立四行联合总经理处。1933年6月,由肇泰等九家保险公司成立华商联合保险公司,这是中国第一家专业的再保险公司。鉴于抗日战争前每年流出外汇

占当时全国保险费收入75%的现状,华资保险公司陆续组建了太平分保集团、大上海分保集团、久联分保集团、五联分保集团、十五联分保集团和华商联合分保集团,不仅加强了同业的团结,也为华商保险业自主经营奠定了基础。

(二)新中国建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再保险业。新中国建立以后,国内再保险业务特别是国际再保险业务对国内经济建设的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再保险业务有了更深层次和更有广度的发展则是到了改革开放以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保深圳分公司自1985年独立核算以后,与总公司签订了国内业务的分保合同,由总分公司按照分保合同分别承担责任。1988年,海南人保与总公司签订了国内业务超赔分保合同和涉外业务溢额分保合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1985年3月颁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第18条、19条的规定,将其经营的全部业务的30%,以及对每一风险单位超过其实收资本加准备金(或公积金)总额的10%的余额部分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进行再保险。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并规定:“除人寿保险业务外,保险公司应当将其承保的每笔保险业务的百分之二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再保险。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办理。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权限制或者禁止保险公司向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或者接受中国境外再保险分入业务。”到2009年开始,每笔保险业务降为百分之十直至取消国内法定分保。

2014年,原中国保监会发布《深化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支持前海开发开放的意见》,明确提出推动前海建设“再保险中心”。同年2月13日,七匹狼、爱仕达、腾邦国际三家上市公司同时发布公告,拟参与发起设立前海再保险公司,三家公司分别占注册资本的10.5%、14.5%、10%。上海积极鼓励发展中资和中外合资的再保险公司,吸引国际知名的再保险公司在上海设立分支机构,培育发展再保险经纪人。同时,上海自贸区外汇政策松动,助推上海自贸区打造成为亚洲的离岸再保险中心。多家国外金融保险集团也在积极谋求在华设立再保险子公司,或考虑作为战略投资者参股可能率先批筹的再保险公司。

从国内再保险市场来看,据统计,2004年至2014年的10年间,我国原保险保费收入从0.43万亿元增长到2.02万亿元,年均增长率达16.7%。2020年,我国再保险市场规模预计在3300亿元以上,已成为全球第四大保险市场和最重要的新兴保险市场。中国的再保险市场或将在2030年左右达到一定程度的繁荣,且具备一定的国际影响力。因此我国再保险市场潜力巨大。

二、目前国内再保险主体的设立情况和市场地位

(一)目前国内再保险主体设立情况

1.2015年之前国内再保险市场情况

Insurance concept: arrow with Reinsurance on grunge textured concrete wall background, 3D rendering

2015年之前,专业再保险市场主体在国内只有10家,法人机构在国内的只有中再集团,及其旗下子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公司和中国财产再保险公司。在香港保险市场,只有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旗下子公司的中国太平再保险公司。

目前国内共有7家外资再保险机构,为非完全独立的法人机构。除了瑞士再保险、慕尼黑再保险、科隆再保险三家再保险巨头外,劳合社、法国再保险、汉诺威再保险在中国也设立了分公司。此外,西班牙曼弗雷保险和再保险固定保费互助集团公司、美国再保险公司和德国利富世再保险公司等在中国设立了代表处。国内中资再保险主体数量远远少于外资公司。

2.2015年以来国内再保险市场情况

2015年4月16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筹设中国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10亿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公司将从事人身保险再保险业务及财产保险再保险业务。中国人保财产保险再保险业务约占国内整个再保险市场份额的30%左右,由此将从国内再保险市场分割最大的一块份额。

2016年,中国再保险市场在“新国十条”春风化雨的培育下,开始迎来百花盛开。2月18日,太平再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获批改建为太平再保险有限公司并开业,成为我国第二家中资再保险公司。3月1日,中国人民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批在北京筹建。3月9日,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批在深圳筹建,12月在深圳前海成立,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

(二)市场地位

国内再保险保费收入占世界再保险市场份额不到2%,市场地位比较低。2015年前,在国内只有中国再保险公司经营再保险业务。2011年12月,中国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了英国劳合社成员公司资格,迈出中国再保险业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2012年9月中旬,国际著名评级机构贝氏评级公司(A.M.Best Co.)发布公告称,确认中国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A级(优秀)”的财务实力评级和“a级”的发行人信用评级(ICR),评级的展望均为稳定。

2019年,中再集团合并总保费收入为982.05亿元,占整个国内再保险市场近40%的份额,位列世界第七大再保险公司。其中:财产再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426.79亿元,同比增长47.4%;人身再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555.26亿元,同比增长5.9%。公司继续保持标普全球评级“A”、贝氏评级“A(优秀)”;保险板块各经营主体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保持在200%以上。目前中国太平再保险(主要在香港经营)毛保费收入达到37.37亿港元,实收资本达到23.5亿港元,净资产累计超过40亿港元。多年来,国际评级机构一直给予太平再保险优良评级:惠誉国际评级为A级、贝氏为A级、标准普尔评级为A-级等。世界评级机构对中国两家再保险机构给予了不错的评级。目前,60%以上再保险业务则由国外再保险公司掌握。

三、目前国内再保险业存在的问题。

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国内再保险市场的发展是不充分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市场发育不成熟、对离岸再保险人监管存在不足、巨灾再保险缺失等。

二是专业再保险市场供给不足、交易不够活跃。

三是中外资主体发展不平衡。

四是国内再保险保费占世界再保险市场份额大约不到2%。笔者认为,随着国内再保险市场主体的逐步放开和不断增多,市场竞争将日益充分。当然对于中再集团来说,既是压力更是动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家电行业和保险行业发展的历史已经证明,只有不断通过市场竞争和对外开放才能带来活力,市场才能蓬勃发展。

五是再保险产品开发能力和服务能力比较弱。目前大量具有中国利益的海外离岸保险业务和再保险业务正在回流和聚集。特别是2020年11月15日,中国加入全球最大自贸区,国内保险业将进一步聚焦航运保险、各类责任险以及与国际贸易资金融通相关的各类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业务的发展。

六是再保险业务的发展缺乏相应匹配的法律。原保险公司在与再保险公司产生纠纷的时候,缺乏明确的解决问题的依据。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第六章保险经营”或《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修订时增加“再保险”相关的内容,以利于国内再保险业的发展。

七是国际再保险市场分保困难。瑞士再和慕尼黑再等外资再保险公司这些年来根据中国保险市场变化,积极调整分保市场,特别是在“9.11”事件后,不断提高再保险市场价格,对中国再保险市场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冲击。由于我国保险业价格战激烈,保险费率一直低于国际平均水平,这也影响到国内保险公司很难通过国际再保险市场分保,不利于在全球范围内分散风险。
四、国内再保险公司进一步发展的思考

综上所述,在中国保险业从保险大国走向保险强国的转型历史阶段,中国保险业应紧紧抓住历史机遇期,积极在良好的内外部环境支持下实施相关战略。

(一)抓住良好的外部环境机会加快发展。一是2014年8月国务院有关保险业“新国十条”的颁布,添加了“增加再保险市场主体、发展区域性再保险中心”独立成段的阐述,给予了保险业前所未有的支持。因此,惟有紧紧抓住政策机遇,才能加快国内再保险业的发展。二是中国银保监会已将外部政策的舞台搭好,“关键是保险公司能不能把这台戏唱好,让现代保险服务业在更广阔天地大有作为。凡是由商业保险保障更具优势的领域,保险业都应该加快发展,绝不缺位。”三是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以及偿付能力风控体系等多个角度增强了再保的市场功能。四是巨灾保险、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再保交易中心等新兴组织或机构的建设,进一步强化了再保险的地位与作用。

(二)抓住良好的内部环境机会转型发展。一是再保险是保险产业价值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再保险市场蕴含着巨大的发展机遇。设立专业再保险子公司,对于国内保险业深入推进改革重组、抢抓发展机遇、丰富板块布局、培育新的业务与盈利增长点,推进国内保险公司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二是国内保险行业的高速增长,对再保险需求会大幅度提升。因此在国内保险公司向海外拓进的同时,中国的再保险公司也应该加快向海外市场拓展。三是借鉴民国时期再保险发展历史经验,为目前国内再保险提供发展路径。在1929年前,当时国内民族保险业由于资本数额小,承保力量和限额受到制约,国内公司承保的大额业务往往通过分保形式转给外商保险公司,致使利权外流。因此民族保险公司开始走向联合经营管理之路。四是从全球主要灾难赔款情况来看,再保险作为保险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了积极的重要作用。再保险公司近年来承担了美国Sandy飓风总赔款187.5亿美元中的40%,承担了“911”事件赔款268亿美元中的65%。可以说再保险发展既有经济意义,也有减灾减损的社会意义。五是从国际再保险市场来看,2013年全球前50名再保险公司保费收入2233亿美元。工业化国家占全世界市场份额的89%左右。其中欧洲、北美和百慕大是全球三大再保险市,市场份额分别为61%、17%和11%。欧洲以德国、瑞士和英国市场为主,北美以美国市场为主。过去5年,全球再保险公司综合成本率维持在94.6%,ROE五年平均值为10.6%。欧洲前四大再保险公司的平均杠杆率为6.6倍。

(三)发展国内再保险业的原则和经营策略。为确保国内再保险业健康发展,笔者认为一是纵向要借鉴再保险在我国发展的历史经验,横向要和国际再保险市场进行对比寻找差距。二是要结合目前国内保险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立再保险公司。三是要遵循“平等互利”和“中外互惠”的原则。

(四)积极发展多元化的再保险主体。再保险发展不仅仅只有独资或合资设立的道路。笔者认为借鉴历史经验,还应加大中小型保险公司联合组建分保集团的力度。鉴于目前中小型保险公司按公司资本、责任准备金和营业状况厘定一定百分比的自留额很小,以及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等情况,中小型保险公司联合设立分保集团,可以有效解决分保问题。

总之,为进一步提高国内再保险在国际再保险市场的地位,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方面转变,中国保险应该在目前“未有之百年大变局”中做出其应有贡献。
中国再保险的繁荣时代正在来临。

评论一下?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