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业风险减量管理的一些思考

八月 1, 2024/ 0 评论

文/潘国臣 王春梅 武汉
2021年9月,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动财产保险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保险公司积极运用先进技术,增强风险识别、监测、预警等风险管理专业能力,主动提供防灾减损服务,从源头降低风险损失,推动行业由转移分散为主的风险等量管理模式向风险减量管理服务模式转型。2023年1月,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财产保险业积极开展风险减量服务的意见》,积极推动保险业聚焦风险减量服务。所谓“风险减量”,是指通过主动介入被保险标的的风险管理而降低事故发生概率以及损失的额度,实现社会风险总量的减少,为投保人和社会创造价值。风险减量管理相关政策响应二十大的号召,有助于提升国家经济安全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同时也将推动保险公司经营模式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但是,风险减量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内在逻辑目前在行业中仍缺乏深入系统的认知,阻碍了保险公司从风险等量管理向风险减量管理的转型实践。

一、传统保险理论和实践中的风险减量管理
在传统的保险学说和理论中,风险管理方法包括风险控制和风险融资两种,保险是归属于风险融资的一种技术,其功能是提供损失后的融资,与损失控制和预防是相对独立的。大家所熟知的“大数法则”,也是强调已有风险的汇聚和分散是如何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的,并不去关注每一个风险标的的风险减量管理。所以总体而言,在理论上并不强调或者推崇保险公司进行防灾防损等风险减量管理。在实际保险经营中,为了控制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以及降低保险公司的赔付成本,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后会加强对保险标的的风险管理,但是在多数情况下,这些管理大多以损失不超预期为原则。简而言之,传统的保险经营倾向于实施风险等量管理,在此过程中实施的损失风险防控具有附带、被动的特性。

 

二、保险公司风险减量管理的经济学思辨
(一)保险损失的社会福利特性
当一个保险损失发生,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进行理赔时,从被保险人的角度看,损失得到补偿,被保险人恢复到发生风险事件以前的状态。如果将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视作一个系统来看,此时发生了一项转移支付,保险金是作为保险费的对价而支付的,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之间是公平的、均衡的。但是从整个社会角度来看,保险事故却是造成了一笔无法弥补的净损失。因此,如果能够以足够经济的方式阻止保险损失的发生,就会给整个社会带来净福利。因此,在整个保险行业推动风险减量管理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二)保险防灾减灾的外部性
从保险公司内部视角来看,保险公司是有一定的动力进行防灾减灾的,防灾减灾可以使保险公司维持一定的承保利润,甚至可以推动保险费率降低。但是如果没有外部竞争压力,保险公司通过常规的风险管理活动就能获得合理的承保利润,则保险公司进一步防灾减灾的动力就会减弱。此外,成本因素也会对防灾减灾活动形成制约。外部性是保险公司防灾减灾的一个重要特性。正如外部性是被保险人防灾减灾投入的制约因素,外部性也是保险公司防灾减灾的制约因素。风险事件一旦发生,被保险人往往会遭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通过签订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仅能将部分损失成本(大多情况下仅包括部分可量化的直接损失)转移给保险公司。当保险公司付出防灾减灾的成本降低保险损失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被保险人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因而保险公司的防灾减灾活动具有正外部性。外部性的存在,将会使保险公司的防灾减灾投入低于社会最优水平,这不利于全社会的风险减量,也不利于保险公司以风险减量为导向的战略转型。

 

三、保险公司风险减量管理对策
(一)与政府、行业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
风险减量管理既有利于保险公司的竞争和发展,也有利于被保险人和社会,会产生双赢或者多赢的结果。但是由于存在外部性,保险公司独立实施防灾减灾的动力受到抑制。由于防灾减灾也是政府和相关行业组织的基本职责,保险公司应当积极与政府部门等沟通协调,形成防灾减灾合力,在此过程中保险公司也能够从政府部门等获得部分资源来进行更有效的风险减量管理。来自于政府和其它行业组织的支持类似于一种补贴,在存在外部性的条件下将激励保险公司提供更多的防灾减灾服务。与很多应对外部性问题的补贴不同的是,保险公司需要积极主动地去寻求这种类型的“补贴”。

(二)积极运用现代科技
保险公司是否开展防灾减损,取决于防灾减损的投入和相应的收益,可以说,每一家保险公司都是在“收益——成本”衡量之后采取一定的防灾减损策略。传统条件下保险公司更倾向于风险等量管理,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实施防灾减灾的成本太高,且成效不足。但现代科技正在悄然改变这一局面。通过运用现代科技,保险公司可以以更低的成本提供更加全面、准确的预警信息,可以对保险标的的风险状态进行实时监控,也可以在风险发生后第一时间介入风险处置,降低损失的严重程度。保险公司应当积极拥抱新技术,通过技术创新或者新技术的合理应用来推进风险减量管理以及公司经营战略的转型升级。

(三)改革风险管理服务提供方式
保险公司经营多种业务,涉及不同类型的主体和风险,因此需要运用的技术、服务的组织方式等都会有所不同,这使得防灾减灾工作异常复杂。这或许是很多保险公司仅仅对保险标的进行常规风险管理的重要原因,因为实施常规的风险管理可以采取较为标准化的服务流程和较为简单的技术,服务的成本更低。在互联网时代,企业的边界越来越不清晰,企业与外部的沟通和协作变得更加容易。这为保险公司开展更加个性化的风险管理活动,提供更加复杂、技术含量更高的防灾减灾服务提供了可能。保险公司也可以通过服务外包、整合上下游产业链等方式来进行服务流程和服务内容的再造,以组织创新推动风险减量管理。

(四)改善公司风险减量管理内部环境
保险公司需要充分认识风险减量管理对公司竞争和发展的意义,在发展战略层面上对经营做出部署和调整。着力做好损失数据的积累和分析,关注风险管理理论和技术的研究进展和实践应用。在公司员工中培育风险减量管理文化,让更多员工接受风险减量管理理念,并将其贯彻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去。
(作者潘国臣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梧桐树保险研究院院长,经济学博士;作者王春梅系梧桐树保险经纪公司副总经理,梧桐树保险研究院执行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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