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赔偿?

三月 20, 2018/ 0 评论

法律信箱:

我是XX保险公司的职员,有一个业务之外的问题向您咨询。我是一个足球爱好者,在业余时间经常联络一些朋友去踢足球。上周末,我们又组织了一次球赛,当时,大家踢得都是比较规矩的,我在一次正常的铲球(不属犯规动作)时铲到对方一名前锋的腿部并将其铲倒,但未想到,竞将其腿骨铲断并致其花费医药费15,000余元。这名受伤的前锋昨日找人带信说因其经济困难,请求我支付一定的医疗费用。我本人对伤者也很同情,我虽无意,却使他遭受了非常大的痛苦,我也很愿意向他表示一下慰问,只是不知道我是否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我向其支付一定的费用,他会不会把这作为我应该承担责任的证据而要求我全部负责。另外,根据我的经验,在足球场上像这样的受伤是经常性的,从来都是自己负责了事,也没有谁向谁要求过赔偿的问题。

特此请教,望予解答。

XX保险公司X部门
张小涛

张小涛:

你好。

你的来信引起了我们的重视,这个问题看起来简单但其实却很复杂,因为大多数人都像你一样,认为只有因过错而致人伤害时才应承担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则没有任何责任,即使对受害人进行一些补偿也只是出于自愿,而非义务。但从法律上讲,在侵权双方都没有过错时,致害人仍可能承担一定的责任,这就涉及到侵权责任的公平责任原则问题。下面就我们所知对该问题作一探讨。

我们先来看一下我国法律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条规定了我国侵权责任的三种归责原则,即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其中过错责任是普遍适用于一般案件的归责原则,因为我国传统上一直过于拘泥于过错责任原则,所以大多数人都形成了一种观念即只有存在过错才承担责任,否则不必承担。无过错责任原则只适用于法律规定的几种特殊侵权责任,因此其适用范围是比较有限的。而公平责任是对过错责任的补充,弥补了过错责任的不足。

那么,我们看一下公平责任原则的一般理论。学理上一般认为公平责任是指在当事人双方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在理解公平责任时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第一、公平责任的法律目的是衡平当事人之间的财产状况和财产损失,并将该损失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努力恢复被破坏的财产利益的平衡。可见公平责任的目的在于补偿而非惩罚。

第二、公平责任是法律责任而非道德责任。即公平责任是由法律规定产生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院有权强令当事人承担该项责任。

第三、公平责任是以公平观念作价值判断标准来确定责任的。但适用公平责任,依据的是法律规定而并非仅依靠道德观念。

第四、公平责任主要适用于当事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且不适用于可以推定当事人有过错的情况。

第五、公平责任主要适用于侵害财产权案件,不适用于其他的侵权责任形式,例如精神损害问题。

第六、一般来说公平责任不适用于间接损害赔偿,而仅适用于直接损害赔偿。

由上可见,致害人除因过错致人伤害时应承担责任外,在自己没有过错时亦可能承担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此处所称的“实际情况”应该包括损害的事实和当事人双方的经济状况。在该案中你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后果是比较严重的,且对方的经济状况亦不是特别良好,若完全由受害人承担全部损失则有失公平,因此结合该案情况并根据法律规定,你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给予受害人一定的经济补偿。同理受害人向你请求补偿是合理合法的,对于受害人该项请求,你若以自己无过错为抗辨理由则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除非你能证明对方有过错或者自己经济困难没有补偿受害人损失的能力。

但若他要求你承担全部损失也将是不现实的,法律对这样的请求不会予以支持,你也不必为此担心。

因目前我国对这一归责原则的研究和应用还都不是很发达,故以上意见不一定非常成熟,仅供参考。(刘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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