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英雄主义在祠堂

十一月 24, 2017/ 0 评论

  英雄是什么?大概代表了一种与众不同的无私品质,在民族受到侵害时,抵御外敌者是英雄;在饥饿来袭时,捐出最后一口粮食的人是英雄。虽然英雄生来具有个体性,但英雄主义却具有普世性,是一种理想得到承认,所形成的社会风气。

  西方崇尚个人英雄主义,因其民族性格里有怀疑一切的基因,就连成为英雄也不是必然,彼得之所以成为蜘蛛侠,是因其间接害死伯父,若他没有目睹这一切,那么彼得还是彼得,把成功说成是一种偶然,避免了悲观的宿命论,人人都有机会成为英雄,所以西方人崇尚自由民主。翻开希腊神话,刀光剑影下,神的私生活毫不检点,个性膨胀,自私狭隘,随处可见神与人的恩怨情仇,连神都如此,更何况普通人呢?

  而中国的儒家思想等级森严,农耕文明闭塞,不提倡开疆拓土,认为行商者鄙,遏制商业发展和海上贸易,统治者以严苛的道德教化民心,稳定社会,孔子说“世风日下,民心不古”,于是有了《论语》,教人如何说话,如何做人,成为民族思想英雄,被崇拜了两千年。

  旧式家长制下,夫妻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私生活,只是被社会允许合法的生儿育女,在礼教的层层审视下,举案齐眉,夫唱妇随都是对男权的尊重妥协,妇女被调教的一个个如“死鱼眼睛”,《浮生六记》里芸娘从一个可爱生动,知情识趣的女孩,到夫妻两人被赶出沈家,最后贫病而亡,皆因公婆认为她极不“懂事”;陆游与唐婉才情相当,最终却也不得不劳燕分飞,在墙上做对,互吐哀思。婚姻是两个家族的联姻与较量,旗鼓相当才能长久,而儿女情长里,必有一方甘于做小,似有不务正业之嫌。如果正妻不肯雌伏,于是男性把爱情欲望,转嫁给妾和娼妓,以示风雅情怀。不符合封建礼教的爱情都被浸了猪笼,地位不高的人,反而得到相对自由。

  父权社会里,道德体制越完善,女性社会地位越低。权利与义务对等,男性创造了家庭主要收入,女性即使在家织布,也需通过男性以布贸商,例如张爱玲的母亲,思想激进,一生也几乎都靠变卖陪嫁维持用度。

  礼教对男性同样是枷锁,《白鹿原》里塑造的男性形象,一方面是礼教的既得利益者,对女性压迫的心安理得,一方面也被礼教压抑的喘不过气,扭曲成为受害者。如果女性的毁灭是个人悲剧,男性的毁灭则是家族悲剧。

  推行封建道德社会,家族是最终执行者,供着祖宗牌位的祠堂,凝聚族群。作为权利的象征,祠堂庄重带有仪式感,威仪的先人掌握家族的兴衰,族长的权利来自宗祠,按照祖制对族人施法。中国人以家庭为重,宣扬靠道德鸡犬升天,一个人的成功是家族的成功,一个人的失败,会让家族蒙羞,族长负责祭祖祭天,处理家族事物,使其家族成员更符合道德规范。

  一个挟制社会发展,压抑个性自由的沉重封建礼教,为何沿袭至今,难以被摒弃,仍在传经布道?

  因为,在中国人看来,守礼是立身之本,是进入祠堂的资格,一但脱离了祠堂和族群,个人就无立锥之地,遑论成为英雄。而个人英雄主义很容易被看做愚勇,受到主流的嘲笑和同情,正如中国人对待宗教,有需求时会去庙里拜菩萨,逢年关也会对灶王爷行贿糊嘴,拜的神多而杂,毫无虔诚之感。带刀的镖客,佩剑的浪子,最后都被定义为绿林好汉,英雄在中国很难存活,甚至魏晋遗风才是社会主流,而群体是藏拙的最好去处。

  然而社会思潮需要榜样,于是,代表大多数的祠堂,就成了英雄主义的培养皿,而这样的英雄,蜕变成了贞洁烈妇,道德家和劳动模范,同我们想象的屠龙英雄,差的不止十万八千里了。
(作者系07-08年度人民网女性频道专栏作家,常年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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