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实践与启示

四月 26, 2018/ 0 评论

文 苏耀辉 邓艾/北京

一、人保财险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实践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自2010年起开始搭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深化以风险为导向的全面风险管理理念,经过内控合规建设、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与完善、与“偿二代”对接等三个阶段,基本建立了一套符合监管要求并适应公司实际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管理实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全面夯实风险管理基础
我们从组织架构、制度体系、工作机制、考核评价以及培训宣导等五个方面着手,自上而下建立起一套完整且稳定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
在组织架构方面,建立了由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风险管理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管理,总裁室直接领导,总裁室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组织协调,七类专项风险由管理部门牵头进行组织管理,各职能部门及各级分支机构按照风险属主原则各司其职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这种逐层分解、分工协作的组织模式,有效解决了公司规模大、层级多、风险管理效用分散的问题。
在制度建设方面,制定了风险管理的总体政策,建立了风险偏好、资本管理、压力测试、各专项风险管理、偿付能力编报等制度,以及相应的管理和操作层面的一系列风险管理制度。逐步构建起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每年梳理规章制度清理,结合监管规则和公司风险状况变化,定期更新完善风险管理相关制度。
在工作机制方面,建立并完善了包括风险识别与评估、监控与预警、管理与应对、报告与披露、绩效与考核在内的闭环风险管理机制,对各类风险实行全流程管理。
在考核评价方面,考核省级分公司经济资本成本和经济增加值(EVA),加强风险资本约束。在关键业绩指标(KPI)和关键工作举措(KBI)考核中,设置风险管控相关指标和风险管理相关工作事项,并将SARMRA评分结果与考核挂钩,按部门维度分解传导。
在培训宣导方面,采用多种形式对公司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各级机构、相关业务条线人员,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风险管理培训,培育、塑造和传播风险管理文化。
(二)完善风险管理技术,全力助推风险管控升级
一是建立自上而下的风险偏好、容忍度及限额体系。2015年,人保财险制定了风险偏好框架,提出公司层面的风险偏好陈述及价值主张,并每年根据监管规定、集团公司风险偏好、公司战略规划、业务预算以及风险状况等,对风险偏好进行更新。2016年,人保财险对风险偏好向下分解,形成风险容忍度和限额指标体系。
二是形成基于风险分类框架的关健风险预警体系。2013年,人保财险建立了覆盖总、省两级机构,涵盖150多个风险指标的关键风险预警体系,构建了风险管理全景图,实现风险监控预警全覆盖。
三是制定资本规划,提高资本使用效率。每年以未来业务发展和资产配置为依据,充分考虑综合因素,制定三年资本规划,测定资本缺口,明确资本补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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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定期开展最低资本测算、压力测试和风险评估。每季度测算量化风险最低资本,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完成偿付能力报告的编制、报告和披露;每年开展压力测试,在基本情景和压力情景下,预测未来的偿付能力充足度;每季度开展总体风险和各专项风险的评估,针对风险状况制定管理举措。
五是开发并运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人保财险风险管理相关信息系统以风险监控预警为主体,以数据报送功能为补充,涵盖七大类风险,实现了数据的自动采集、计算、存储、查询、监控、预警以及推送整改的闭环管理,偿付能力编报系统实现了偿付能力报告编报的信息化管理。
(三)加强专项风险管理,持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一是完善保险风险管理机制,加强技术管控与监测。健全保险风险管理制度、加强产品开发、在售产品管理,持续完善核保、核赔的规则与授权,规范准备金管理,加强自留额管理,完善巨灾超赔保障、控制巨灾风险敞口。
二是健全市场风险管控机制,加强各资产类别风险管理。完善市场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市场风险限额管理规定,综合运用风险预算、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等方法,评估市场风险;开发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系统,嵌入市场风险各类定性和定量监测指标,持续监测评估市场风险。
三是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强信用风险动态管理。综合采取授信管理、账龄控制、考核调整、绩效评价、问责处罚等方式,强化应收保费全流程管理,严格再保险人选择、信息收集和系统更新,管控再保险信用风险。综合运用内外部信用评级结果,建立交易对手库,细化信用风险限额、管理授信额度,及时识别、防范投资业务信用风险。
四是完善操作风险管理工具,提升操作风险管理水平。完善三道防线、管理框架,厘清各道防线职责定位,组织各类检查、排查和巡查,主动防控操作风险构建基层内控体系,开展内控自我评价,推动内控缺陷整改,形成内控评价与业务管理的良性互动;推行流程标准化管理,推动权责规范手册落地,建立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库,制定收集管理规则,组织损失数据的收集、管理、分析与整改。
五是突出战略规划导向,加强过程指导与评估。制定战略规划,明晰经营目标和实现路径,健全经营方案动态监控和修正机制,剖析内外部环境,对标分析形势,推进重点战略项目制定与执行,细化落地实施方案,控制战略风险。
六是加强声誉风险管理,开展舆情监测与应对。健全声誉风险管理框架和闭环机制,加强舆情信息整理与监测,及时预判评估敏感舆情信息,充分发挥协同作用,采取分级管控措施。
七是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确保流动性充足。实施资金全景图管理,强化生产层、缓冲层和投资层的统一协调,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流动性风险,定期开展现金流压力测试,完善流动性应急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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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挑战与难点

尽管人保财险开展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时间不短,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在实践中,我们认为“偿二代”下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由形似走向神似的过程。目前,行业中该体系的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尚未真正发挥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的核心效用,要实现从形似到神似的转变,需要走过从管理理念转变体系建设实施与经营管理融合的完整路径。在体系建设过程中,各家公司或多或少都遇到了一些难点和挑战,这些问题正成为掣肘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向纵深推进、发挥核心效用的主要因素。
(一)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与经营管理决策之间的融入性不够
“偿二代”下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应当贯穿于战略层到实施层、产品到投资、业务经营到风险管控、人员到系统等方面,需要与经营管理相互融合,才能真正发挥价值创造的作用。例如风险偏好体系应全面渗透到战略规划、预算管理、资本管理、业务结构调整、再保安排、资本管理、绩效评估及日常运营中,与业务发展规模有效统一,形成有力约束;在重大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首席风险官、风险管理部门应参与其中,发挥独立风险评估作用;风险管理工具应运用于管理与分析中,对经营决策提供支持。然而在实务中,各家产险公司普遍反映风险管理与经营管理的融入在实施层面还存在技术难点和运行挑战。例如风险偏好、容忍度及限额体系的传导落地及监控实施,在与运营管理结合时,还存在技术瓶颈;风险管理从被动的后端分析评估到主动影响前端业务决策时,存在角色定位不清晰、参与度不够、风险语言不统一、传导效用弱化等问题。此外,各业务条线在长期经营中已形成了相对固定的风险管理逻辑,不同险种、区域的历史状况,面临的市场环境也不同,使得风险管理与运营实际短期内较难有效融合。
(二)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的协同效用未有效发挥
“偿二代”下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覆盖的业务环节和流程多,涉及的部门和人员也很多,它既需要纵向的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分工传导,又需要横向的相互协作,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该体系的有效运转。例如风险偏好、容忍度及限额的制定与实施,在风险管理部门发起的基础上,需要七类风险管理部门的参与协作;七类专项风险的管理,既需要专项风险管理部门的牵头管理,也需要各销售渠道、产品线、理赔、再保等部门的协助配合。在实际运行中,由于风险管理理念、语言和工具方法的专业性,往往是专项风险管理部门执行开展得较好,其他协作部门协同效用发挥不足,影响了风险管理机制的运行效果。
(三)风险管理专业人才不足成为行业共性问题
“偿二代”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职能定位和人员配备提出了较高要求,并提高了对专业人员的技术性要求,例如建立风险偏好机制、实施资产负债管理、开展压力测试等,都需要保险公司在风险管理的人力资源和专业技能方面加大投入。但目前行业风险管理人才储备不足,在人员数量、专业能力以及从业经验资历方面,都不能较好地满足“偿二代”下风险管理的需要。风险管理人员的参与深度和投入力度有限,这些都将制约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职能的发挥。
三、相关启示

“偿二代”已正式实施两年,保险行业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还处在一个起步阶段,仍需要各家保险公司不断摸索前进,解决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中的难点问题,更需要公司和行业发挥集体智慧,共同努力。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探索:
一是健全运营管理机制,促进经营逻辑与风险管理的有机融合。保险公司可以进一步探索,在现有的风险管理制度、经营管理方案、运营管理机制等方面,融入“偿二代”的风险管理要求,将“偿二代”风险管理的工具、方法、体系,运用到战略规划、全面预算、业务决策和绩效考核等核心领域。同时,整合各条线风控重点,通过统一流程机制、健全信息系统等方式,固化风险管理与经官管理相融合的管理逻辑。
二是完善内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内部协同效应。保险公司应当在“偿二代”监管标准的基础上,细化内部协作机制和议事规则,加强可执行性和操作性。同时,积极尝试建立风险偏好传导机制,将公司的风险态度层层传递,统一风险管理语言,并将其嵌入经营管理流程,引导公司逐步建立一种平衡“资本、风险、收益”理性的思维框架和管理体制,加强风险管理的前瞻性与主动性,有效发挥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的效用。
三是建立常态化风险管理研讨机制,推动行业风险管理水平持续提升。行业应搭建起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交流平台,针对行业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以及技术难点等问题,定期召开研讨会、主题论坛等,进行讨论和经验分享,加强保险公司与监管机构、业内外风险管理领域的信息交流,借鉴学习相关经验,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四是建立风险管理人才培养机制,注重风险管理人才储备。保险公司应加大对风险管理人员的资源投入,加强对风险管理核心人才的培养,建立专业而稳定的风险管理岗位和人员队伍。同时,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加大风险管理培训力度,提升风险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培养、建立风险管理师人才库,建设风险管理人才梯队,为适应“偿二代”下的风险管理要求储备人才。
(作者苏耀辉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部/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作者邓艾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部/风险管理部处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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