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本车险改革经验,看我国商车费改后的市场变化

七月 10, 2018/ 0 评论

文 金刚/深圳

近年来,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保险客户,在车险市场上最令人瞩目的事件,莫过于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改革(以下简称商车费改)。自2015年,监管机构在广西等六地区首次试点伊始,到2018年初,四川等七地区继续下调商业车险自主浮动系数下限,商车费改不断向纵深推进,保险公司的商业车险费率厘定自主权也在不断扩大。2018年4月,广西、陕西、青海发布了商业车险自主定价试点的通知,标志着市场化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已经初步建立。

日本与我国的车险市场环境极为相近,纵观其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改革的历程,本文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三次商车费改后的市场变革进行展望,以期为我们应对市场竞争提供借鉴。

商车改革时间进度图

一、他山之石——日本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给我们的启示

同为亚洲国家,日本车险市场上的产品、市场主体、销售渠道等均与我国具有较大的相似性,日本在上个世纪90年代即拉开了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大幕。

日本车险的市场概况

日本的车险产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保险,类似于我国的交强险,为交通事故第三方受害者遭受的人身伤害提供补偿;另一类是车主自愿投保的商业保险,此类产品可供选择险种丰富,可以保障机动车本身的损失、第三方物损及超出自赔范围的人伤损失等。

日本现行的车险市场主体既有本土险企,也有外资险企,从市场份额来看:东京海上、安田、三井、住友等本土大公司占据了车险市场70%以上的份额,市场高度集中。从销售渠道看,主要分为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公司直销等,以汽车厂商、经销商、汽修厂为代表的兼业代理渠道是日本车险销售的主要渠道。

日本车险费率自由化的改革历程

二战后至上世纪50年代,是日本车险市场最为混乱的时期,高佣金、高手续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再加上汽车修理费用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定价随意,造成事故车辆修理成本居高不下,赔付率不断恶化。为了改变这一状况,1957年,多家保险公司公司联合签署自律公约,约定执行日本财产保险费率算定协会计算的统一费率。同年10月,主管日本财政、金融、税收的大藏省出台相关治理政策,要求保险公司对违反公约的人员给予劝退、降职、减薪等处分。自此,各家险企执行统一的条款和费率,投保人无论在哪家保险公司投保,只要条件相同,得到的保险报价也基本相同,车险市场进入了长达四十年的市场保护期。

1996年,日本政府对金融领域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车险市场也确定了市场化改革的方向;1998年,日本政府正式废除算定会费率使用义务,日本汽车保险费率算定会只负责计算成本费率(即纯风险费率),保险公司将算定会计算出的成本费率作为基准费率,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自主制定本公司车险条款及费率。自此,日本车险市场全面进入费率市场化时代。

日本车险费率市场化后的变化

首先,汽车保险的险种日趋多样化。日本险企纷纷在险种组成、保险责任、条款内容等方面进行创新,以期形成适应市场需求并具有自身特色的车险产品。车险品类不断丰富,消费者的选择也愈发多样化。

其次,车险费率厘定更加合理。车险定价综合考虑汽车使用状况、使用类型、地理区域、驾驶员性别等定价因子,年龄、驾龄、车型、汽车安全状况也不断细化,对风险的刻画更加精确,保费与风险更加匹配。

再次,市场竞争加剧,保险公司经营两极分化明显。为了应对市场竞争,各家公司纷纷扩大责任赔偿范围,导致价格竞争越来越激烈,最终引起车险费率持续降低、赔付率急剧上升,多家保险公司车险业务亏损。在生存和发展的压力下,日本保险企业掀起兼并重组浪潮,先后有12家财产保险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合并成5大财产保险集团。通过兼并重组树立规模优势,进一步提高了市场集中度。

最后,日本车险市场费率自由化改革,不仅淘汰了部分规模小、能力弱的小型险企,还促使保险代理公司提升效率。在费率市场化之前,保险公司支付给保险代理的费用是行业统一的;费率市场化后,各家险企为了压缩销售成本,改进了支付体系,综合考核代理公司的保费收入、客户质量以及利润贡献等因素,并制定不同的支付标准,大大刺激了代理公司的积极性。

二、四大猜想——我国三次费改后的车险市场展望

猜想一:寡头垄断市场格局将会进一步得到强化

根据商车费改推行至今3年来的车险经营数据显示,市场“强者恒强”的局面愈发凸显。从保费增速看,市场规模超过1000亿的“老三家”(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保财险),2015年至2017年均增速超过10%,数量众多的中小公司大都仅维持个位数的增幅(除保费规模小于30亿的新设公司);从车险的综合成本率来看,“老三家”的3年综合成本率均低于98%,且呈逐年改善趋势,而中小公司则逐年恶化,与“老三家”的差距越来越大。

随着商车费改的深化,市场化改革对财险主体要求不断提高,市场份额将会进一步向具有成本、品牌、服务、定价等优势的大型公司集中,缺乏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保险公司,处境将更加艰难。预计大公司寡头垄断的车险市场格局将会进一步强化,经营能力不强、经营结果不善的中小财险公司可能会被迫退出车险市场或被并购重组。

商车费改以来的监管态势也从侧面佐证了这一猜想,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稳定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因此,对于商车费改有可能出现的个别险企巨额亏损,从而导致退出车险市场的容忍度将大大提高。

猜想二:科技或成为保险公司决胜未来的关键因素

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车联网、无人驾驶等技术的发展,保险科技已成为保险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改变行业的竞争格局和生态。现今,无论是客户群筛选、目标客户定位,还是理赔、服务成本控制、客户服务体验改善,“互联网+承保”、“互联网+理赔”等模式的发展,保险科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由于历史原因,中小保险公司自身的开发能力先天不足,在科技投入上明显落后于大公司,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一些中小保险公司在科技实力上的硬伤将会更加明显。中小保险公司只有在持续创新、科技驱动上下功夫,才有弯道超车的机会,具有科技优势的保险公司或将脱颖而出,获得客户认可。

猜想三:车险竞争或迎来服务致胜的新时代

在车险市场产品、价格、费用均趋同的情况下,服务或将成为保险公司竞争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
作为金融服务行业,车险是典型的服务型产品,客户对服务的依赖程度非常高。然而,长期以来,保险公司对于车险客户的服务似乎都在舍本逐末,多数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更多着眼于出险客户。虽然保险公司一般将未出险客户定义为优质客户,然而,未出险的客户却并未享受到优质的服务,实际上他们才是最应该做好服务的对象。目前,很多险企正在探索针对不同客户群体的服务内容,为客户提供承保、理赔基础服务范围之外的不同服务。

猜想四:车险渠道或将发生重大变革

三次费改将进一步推动相关地区保费水平下降,为应对市场竞争,保险公司将不得不降低车险费率水平,随之而来的是大幅压缩当前相对较高的车险费用率。随着车险费用率的下降、险企对经营管理思路的改变,车险中介渠道生存空间或将受到挤压,车险业务“中介为王”的局面或会发生颠覆性变化。
首先,一般而言,保险代理公司、经纪公司等中介渠道的展业成本大大高于保险公司自有渠道。保险公司降低车险费用率的方式是加强传统直销、电网销等直接获客渠道的建设,逐步改变长期以来车险业务发展对外部中介渠道的依赖。

其次,互联网公司利用商车费改契机,不断进入车险市场,或直接控股、参股保险公司,或发起成立保险销售公司,或与保险公司开展深度合作,以期在数千亿规模的车险市场中占领一席之地。互联网公司具有天然的流量、数据优势,获客成本低廉,了解网民的消费习惯且销售方式便捷。互联网公司进入车险市场,必然会对车险市场特别是中介市场产生深刻影响。

最后,车险市场化改革将会打破车险中介渠道利用信息不对称、依靠手续费生存的局面,缺乏服务场景、用户粘性的渠道和代理人将受到巨大冲击,一批缺乏竞争力的中介公司将被淘汰。只有主动探索转型,寻求跨界资源整合,协助保险行业创造运营及服务价值的中介公司,才能与保险公司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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