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证券抵押融资业务的发展与中国金融体制的战略性选择

三月 9, 2018/ 0 评论

作者简介:马曙松,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银行杭州市 分行副行长、中国人行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副处长,在报刊发表证券金融类论文300余篇。

近期,证券公司向商业银行以证券质押(包括股票和债券)申请贷款的融资方式将逐步推广。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这是一项具有一定风险、同时又具有广阔扩展空间的融资业务。更有价值的是,这意味着我国的金融体制正在从传统的分业经营体制逐步转向合业经营体制。

应该说,这是我国金融体制的战略性选择。从理论角度看,在市场主体具有较强风险控制能力的条件下,由于金融市场具有内在的一体化的要求、降低社会资金在不同领域的转换成本,通过证券质押贷款等形式建立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的沟通渠道,能够提高金融市场的竞争程度和社会资金的运用效率,能够顺应社会资金的内在要求。因而这种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的融合趋势具有理论和现实的双重合理性。

本文拟从国内外的发展趋势分析这一业务的历史进程,并从当前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的角度对证券质押融资业务的发展进行多角度的分析,并揭示当前以证券质押融资为契机推进我国金融体制从分业经营向合业经营转换的必然性。

一证券质押融资业务的开展及其所体现的我国金融体制从分业经营向合业经营的转换进程,适应了全球合业经营的金融体制发展趋势

1999年11月4日,美国国会通过了金融改革法案,废止了实施66年的《格拉丝-斯第格尔法案》,这表明金融合业经营体制已经成为全球化的发展潮流。

事实上,从八十年代以来,随着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趋势的增强,全球银行业竞争日益激烈,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在金融创新中相互渗透,银行业与证券业、传统的商业银行存贷款业务与投资银行业业的证券业务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随着经济金融环境的演变,分业模式正在逐步丧失其存在的现实合理性。

从美国的情况看,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美国银行业在金融业中占有的份额不断下降,投资银行、投资基金和各类其它非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上开始占据主导地位,非利息收入成为商业银行新增利润的重要来源,并在全部收入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证券市场的发展,一方面对银行业形成资金分流的压力(即“脱媒”),另一方面也对银行业形成优质客户流失的压力,即资信好的客户凭借自身信誉,通过证券业的支持直接在证券市场筹资,银行业则被迫面对信誉较差的客户群。于是,美国银行业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收益,采取兼并和金融创新手段向证券业渗透。政府为了提高本国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竞争力,也默许甚至鼓励这种渗透。

1984年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裁定9300家州注册的机构(大部分是非联储成员的小银行)可以进入证券行业;1991年美国财政部颁发了《1991年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革条例》,允许某些银行以等于其资本100%的数量获得和持有普通及优先股票。因此,到1999年11月4日美国国会正式批准废止象征分业经营体制的《格拉丝—斯第格尔法案》,可以说是美国金融体制为了适应新的经济金融环境所作出的自然调整。

日本从八十年代中期起,开始研究并逐步实施对分业模式的改革。首先出台的《金融改革法》准许不同行业的金融机构以子公司方式实行跨行业兼营,并在责任自负的前提下,允许金融机构选择自己的业务范围。在1994年开始允许银行通过附属公司参与证券包销业务。1997年5月,为了从根本上刺激和拯救在“泡沫经济”破灭后的泥沼中挣扎的日本金融业,日本金融当局通过了全面进行金融体制改革的法案,强调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

八十年代以前,英国禁止本国银行业介入证券业,英国的证券交易所的主要参加者是中小型证券公司。八十年代后,面对世界金融领域的激烈竞争,英国越来越感到自己以中小证券公司为主力的证券交易所难以与美国、日本等以大证券公司作为支柱的证券交易所和西欧大陆以银行业为主体的证券交易所相抗衡,为此,1986年,英国政府宣布银行业可以直接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从而打开了英国银行业与证券业融合发展的大门。此举不仅促成了英国国土上的商业银行进入投资银行领域,而且更主要地,促成了美国、日本的商业银行涌入了英国证券市场;目前,英国进一步推行全能监管,强调对商业银行、证券业务等的全面风险管理,有效地适应了合业经营体制的要求。

因此,从国际范围内的发展趋势看,随着金融业竞争的加剧、银行业与证券业的相互渗透和政府分业管制的放松,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的融合趋势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性的潮流。我国当前开展的证券质押融资业务,建立了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之间正常的沟通渠道,顺应了世界金融体制的发展趋势。

二 开展证券质押融资是我国金融发展的内在要求

1 我国建立的分业经营体制是特定发展阶段的产物

由于金融机构缺乏自我约束机制、金融监管部门也较为缺乏监管经验等多方面的原因,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过程中,曾经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金融机构联手炒作等现象,并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上引发了金融混乱。于是,国务院在1993年12月25日颁布的《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了对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和保险业实行分业管理,1995年通过的《商业银行法》对此作了进一步的明确。1997年6月,为抑制证券市场的投机气氛,中国人民银行强调“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应该说,在当时条件下选择分业管理体制是有必然性的;在当时的经济环境下,这种体制有效地防范了金融风险,打击了股市的过度投机,保证了金融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

2 当前开展证券质押融资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

纵观国际银行业与证券业的互动历程,为了促进银行业和证券业的协调运行,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反观我国当前的经济金融发展状况,应该说,当前我国推进合业经营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证券质押融资业务的开展则为分业经营向合业经营体制的转换迈出了第一步。

(1)特定的金融发展阶段决定了银行业和证券业的互动模式及其发展趋势。首先,是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的影响;其次,是以银行体系为主导的间接融资方式在宏观金融运气中的相对地位及其变化趋势;第三,是证券市场的规模及其对实际经济运行的影响能力。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在三十年代之前,各国都是采取了银行业与证券业融合的模式,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在当时的经济发展阶段,间接融资方式依然占据着绝对的通知地位,而以股票、债券发行为代表的直接融资十分有限,银行业和证券业的融合,能够保持二者之间的协调运行。

德国自始至今采取融合模式,与其商业银行体系影响力较大、本国证券市场规模较小是不无关系的。从我国当前的情况看,尽管商业银行依然在社会融资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但是社会资金的脱媒趋势却越来越迅猛,证券市场的扩张速度加快,证券市场波动对我国经济运行的影响力在不断扩大。

(2)宏观金融监控体系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能力中介影响到银行业与证券业的互动关系。美国三十年代经济大危机的爆发,除银行业与证券业过度融合原因外,金融法规不完善和监督机构监管不力是一个重要原因。英国在八十年代对银行业介入证券业禁令的解除和美国、日本在九十年代以来对银行业、证券业互相渗透的支持是固然与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有关,但更重要的是这些国家的监管法规和监管机构在历经半个世纪的发展后,它们的完善程度和运作效率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德国模式在德国本土的长期正常运行,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因为其具有德国有联邦银行这样一个有权威、有效率的监管机构为基础。从我国当前的情况看,随着《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中央银行法》等重要法律的相继出台,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有所提高。

(3)从微观角度看,银行业和证券业是否真正成为具有较强风险约束能力的市场主体,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证券业与银行业发展模式的选择。从西方国家的实践看,银行业和证券业从十七世纪出现以来,经过近三个世纪的发展,其对风险的防范制度已经建立并日趋完善。可以说,证券业与银行业自身管理的加强为其业务融合后的协调运行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

(4)加入“世贸”后,合业经营的体制必然会对我国原来的分业体制形成冲击。从实际情况看,在金融市场一体化趋势的推动下,各国为了增强本国金融体系的国际竞争力,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纷纷放松金融管制,金融创新不断涌现,银行业和证券业从分业逐渐走向融合成为近年来国际金融业的一个重要趋势。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的进程加快,国外实行合业经营的金融机构较之分业经营体制下的我国金融机构更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在金融市场更具有竞争力。因此,及时将我国的金融体制从分业经营转向合业经营,也是我国金融市场在加入“世贸”的过程中所必然要作出的调整。

(5)通过证券质押融资等方式,建立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之间的沟通渠道,也是当前证券市场发展和商业银行业务拓展的内在要求。
近十年来的经验表明,证券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证券公司是我国证券市场主要的机构投资者,但由于多种原因,其融资问题没有能够得到妥善的解决,证券公司的融资渠道不够畅通。而从商业银行的角度看,由于当前的有效贷款不足,而证券市场增长迅速,因而商业银行以相对比较安全的方式介入证券市场,也能够为商业银行提供新的业务增长空间。(未完待续)(马曙松)

评论一下?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