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本养老金融看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导读: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金融在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大力发展养老金融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养老产业发展的有效措施。
随着我国逐步步入老龄化社会,加快发展老龄产业已经成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切实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今年2月28日,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约占总人口比重的17.8%,养老产业将会形成一个10万亿级的市场。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金融在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大力发展养老金融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养老产业发展的有效措施。
一、日本养老金融服务路径
养老金融既是人们从摇篮走到天堂的养老储蓄过程,也是“以养老为目的”的家庭投资与家庭理财的过程,同时,它还是一种养老保障的广义保险机制。因此,养老金融涵盖了缴费储蓄、托管投资、年金及老年保险等多种金融行为。日本在这方面的实践与探索,对我们发展养老金融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日本,养老金融产品覆盖广泛,种类多样,具有明确的针对性,能有效满足老年人的金融需求。一是与年金相关的金融服务种类齐全。对于一般的老年人来说,年金在家庭收支中占有非常大的比例,因此日本金融部门向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很多都是和年金相关联的。二是遗嘱信托等创新型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逐步深入和推广,不仅为老年人积累养老资金提供了多种渠道,也保障了养老市场需求的持续增加,例如,近年来推出的遗嘱信托业务是由老人生前设立遗嘱并约定由受托人执行遗嘱,有利于实现老人的生前愿望。
(二)便利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1981年,日本首次进行“倒按揭”贷款试点运营,并呈现以信托业务为依托的鲜明特征,如今已广为应用。日本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制度名为“长期生活志愿资金贷款制度”,贷款申请人通过抵押名下的房产向信托、银行申请贷款。根据实施主体的不同,日本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分为了三种模式:一是政府主导下的“倒按揭”,由于其属于社会公共福利,借款人资格受到严格限制,贷款每月融资上限为30万日元;二是厚生劳动省及国土交通省在政府主导下实施的反向抵押贷款模式,要求被抵押房产的资产价值满足较高条件;三是由私营机构主导的“倒按揭”,贷款多要求被抵押房产为私营机构内部房产,以便利自身营销运作。这三种模式目的和效果互为补充,体现出了日本“倒按揭”贷款体系多层次、多样化的特点。
(三)拓宽养老产业的融资渠道。加强融资支持是日本解决老龄产业发展融资困境的主要措施。日本目前基本形成了财政主导,社会主体的融资供给体系。据统计,日本超过三分之一的上市公司融资后积极涉足了老龄产业项目,市场化融资,社会化投资已成为潮流。以养老服务机构为例,在养老设施建设阶段,福利性质的养老基础设施往往由政府出资兴建,商业性的养老设施如收费的老人之家等,主要由民间资本进行建设,政府则通过补贴、税收优惠等手段起到引导作用。在日本,养老机构不论是盈利性还是非盈利性,只要入住人数达到50人以上并符合《民营养老院设置和运营指导方针》的要求,均可享受政府金融机构给予的长期低息贷款。
(四)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日本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政府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通过强制保险的方式,于2000年4月正式实施,由《护理保险法案》加以约束。日本的长期护理保险以政府为主导,强制参保对象为日本40岁以上的公民,根据年龄因素按差别费率缴纳保费。其中,第一类被保险人为65岁以上的公民,护理保险的范畴包括老年痴呆、行动障碍在内的病症护理;第二类被保险人为65岁以下的其他参保对象,护理保险的责任范畴主要为因年龄增长而产生的各种疾病的护理。65岁以上公民的保险费可选择直接从养老金中扣除,按实际收入分为5个保费等级;40-65岁之间参保人的保费与个人医疗保险一起缴纳,根据参加的医疗保险的比例测算费用。日本的长期护理保险的费用由政府负担50%,参保人自付的保费与收入挂钩,以平衡被保险人的生活水平和参保水平。
二、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超过2亿,虽然现在养老产业发展迅猛,但仍存在很多问题。我国养老机构目前的营运状况,50%持平,30%亏损,20%微利,这制约了养老产业的发展和资金的持续投入。养老金融是一种绿色金融,它是一个朝阳产业、幸福产业、民生产业。随着人口老龄化现象日益加剧,我国养老产业亟待获得养老金融的支持。
(一)加强金融对养老产业的支持。养老产业发展过程中,很多领域都有改进、细分的空间,而金融能够更好地解决投资人有钱无处投,养老产业又找不到钱的问题。金融服务尤其是养老设施的建设、服务的营运、人员的培训,以及养老科技的发展都需要金融的支持,养老与金融结合,能够推动机器人养老、智能出行、智能看病等科技技术的发展。养老产业链上游是生产养老设备,例如护理床,这些设备价格高昂,如果没有金融租赁等力量的支持,这一市场势必难以开拓。为此,商业银行要探索建立“养老金融事业部”,加大对养老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探索、拓宽养老服务业贷款抵押担保的范围,以养老服务机构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和应收账款、动产、知识产权、股权等抵质押,提供信贷支持,满足养老服务机构多样化融资的需求,推动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同时,鼓励社会资本采取建立基金、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融资租赁、建设养老设施、购置设备和收购改造社会闲置资源等,促进养老产业的发展。
(二)推动“以房养老”补充养老模式。在我国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发育不成熟的情况下,应健全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贷款者条件、抵押房屋评估和处置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政府需要加强宏观调控力度,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平衡房产的价值波动风险,并综合选择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经营主体。借鉴日本等发达国家经验,贷款机构可为政府授权或是私营,而政府承保则为反向抵押贷款的推广提供坚实保障。在我国,很多保险公司具有管理寿险产品的丰富经验,社会保障机构拥有雄厚的资金,银行则具备完善的信贷功能。因此,在主体的选择上,可采取综合多个主体的组合经营模式,如由社会保障机构出资、银行进行房屋评估与处置、保险公司负责申请人资格审核,打破分业经营的局限,创新“反按揭”贷款证券化金融保险产品,推动“银证保”一体化发展。同时,加大对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知识的普及,倡导“反按揭”贷款新理念,增强借款人对“以房养老”的信任。
(三)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我国目前60岁以上老年人中,失能和半失能人数超过4000万,需要被长期照料看护。从国内外探索和实践经验来看,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重大制度创新,不仅能满足老年人长期护理的需求,保障其安度幸福晚年生活,还能使年轻人全身心投入工作,拉动护理产业发展和相关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从现实情况看,老年人的照料和护理必须也只能通过社会化方式来得到解决。有研究结果显示,长期护理费用较高,对许多家庭造成了难以承受的经济负担。伤残老年人日常照料费用比同年龄能自理的老年人要高出2倍以上。如果老年人入住机构护理院,成本更高。如果再加上老年人疾病医疗的费用,将给家庭带来更沉重的负担。在这种形势下,政府有责任通过建立社会保险的形式来化解家庭护理经济风险。2016年7月,人社部印发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启动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探索为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提供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为此,长期护理保险应发展为我国现有“五险”之外的第六项社会保险制度。实现失能等级鉴定和护理服务等级评定标准的全国统一,消除推广长期护理保险的障碍。同时,规范长期护理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为全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创造条件。
(四)量身定制老年金融服务和产品。养老金融的对象是养老资金,目标是通过制度安排积累养老资产,同时实现保值增值。政府要鼓励扶持商业银行的业务向老龄金融领域延伸,鼓励在老年人集中的区域设立为老年人提供金融服务的专业机构。商业银行应加大老龄金融服务的投入力度,研究、开发符合老年客户需求的金融产品,建设老年人无障碍设施,开辟服务绿色通道,强化老年人金融安全意识,加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力度。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要积极参与养老金管理相关业务,做好相关的受托管理、投资管理和账户管理等服务工作。针对我国目前以居家养老模式为主的现状,商业银行在做到物理渠道不断进入社区的同时,关键是要做到服务模式下沉,加速社区老年金融产业的发展和布局。要通过合理行业的规划,促使金融项目服务的跟进,增强银行和保险等行业深度参与到社区养老活动中,提供与养老社区服务相衔接的、能够切实满足不同年龄老年人实际生活需要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早在2012年,兴业银行就创设了国内首个面向老年客群的专属养老金融服务方案——“安愉人生”。2013年,上海银行成立了国内首家养老金融专业支行,旨在通过环境设施、产品配置等方面的适老性调整和差异化设置,突出体现银行服务于养老的特色。
按照个人生命周期重构养老保障机制,发挥养老金融对养老服务产业的支持作用,促进养老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也是拉动内需、扩大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的有效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