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欢喜让人忧
——加入WTO对中国保险业的影响
尽管中国加入WTO的全面谈判尚未结束,但从日前签署的中美双边市场协议中有关保险业开放的细则看,中国加入WTO后,对保险市场的冲击和影响将是前所未有的。从中美双边协议的有关内容看,中国加入WTO后,在谨慎原则下,在5年内,将从地域、业务范围、合资股权等方面全面向外资开放。如地域方面,2至3年内开放主要城市,5年内取消对外资财产公司的地域限制;寿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在5年内将扩展至团体险、健康和养老险;取消外资公司在中国建立合资公司的繁琐申请条件,逐渐取消对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允许外商可拥有合资公司50%的股权,非寿险公司可拥有51%的股权等。随着这些协议的生效,对中国保险市场将产生正负两方面的深远影响。
1、正面影响
加入WTO,对中国保险业的正面影响,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对市场和整个行业的影响而言:
(1)外资保险的介入,会使中国保险市场上主体数量剧增,中介公司、经纪人公司、顾问公司等中介机构的介入,会使保险主体结构呈现多元化,利于形成竞争,改善服务。
(2)外资保险的全面进入,将打破中国保险市场上存在的供给相对集中的现状,使供给主体在地域分布上更加广泛,利于保险业均衡发展。
(3)外资保险的进入,将带来保险供给资本和保险总供给的迅速增加,有利于消除在一些地区供给相对不足的局面,从整体上推进保险发展。
(4)随着众多外资公司在中国营业,中国保险市场的结构将发生深刻变化;市场份额将由数家垄断走向多元化、平均化,利于消除垄断,促进发展。
(5)随着外资保险、再保险公司的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总体承保能力将迅速提高,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作用与地位将进一步提升。
其次,从对中国保险企业的影响而言:
(1)外资保险先进的经营理念、方法(如谨慎经营、注重偿付能力建设、注重精算、重视新产品开发等)对中国保险业会产生有益影响。
(2)伴随外资保险而来的先进专业技术、管理经验、丰富多样的产品体系和客户服务体系,将使中国保险业的竞争进一步向纵深方向发展,客观上促成中资保险企业迅速完善自身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水准,增加竞争能力,从而带动整个民族保险业素质的提高。
(3)随着中资、外资保险业之间日益广泛的合作、交流与联系,有助于中国保险企业走出门国,向全球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2、负面影响
中国加入WTO迫在眉睫,面对此严峻形势,无论是我国现有的各家保险公司,还是现有的保险监管和保险法律体系,尚未做好充分准备。外资保险公司的大量涌入,会对中国保险业产生一系列难以避免的负面影响。仅以产险为例,这些负面影响表现为:
(1)除少数几家公司外,大多数中资产险公司无论是经营区域、机构数量、业务规模都很小,抗竞争能力很差,外资保险的大量涌入,对这些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会形成直接挑战。龙其是对近年来成立的一些中小型股份制区域性保险公司而言,所面临的生存与发展危机是十分突出的。
(2)中国保险市场上本来就人才匮乏,外资保险进入后,可以凭借其自身实力及其在劳动工资、人事制度方面的优势,同民族保险业展开人才竞争,从而造成中资保险业人才流失,直接影响到中资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3)从市场结构看,目前产险市场上所存在的营销模式是以公司与客户间的直接联系为主,外资保险进入后,随着专业代理人、经纪人等中介机构的进入,会对传统的保险营销方式构成挑战,对中资保险公司所习惯的核算、管理、营运方式形成冲击。
(4)我国现有保险市场上,有效需求不足的现象已经形成,外资进入后,随着主体数量和保险供给的增加,必然进一步激化供大于需的固有矛盾。竞争的结果,必然会波及中资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对中资保险企业的发展构成挑战。
(5)我国现有的保险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监管的人员、组织机构、体系尚待完善,外资进入后,所形成的更加复杂的市场供求关系、结构关系、经营行为、中介组织等,必然会对现有的保险监管法律法规、监管组织体系和人员力量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如果保险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体系不能超前一步建设,必然会不利于保险业的有序、健康发展。(作者系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