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不要犯规 更不能犯傻

九月 20, 2018/ 0 评论

“既不要犯规,更不能犯傻”这是何家梁先生作客中央电视台,畅谈申奥成功秘诀时说的一句话。面对不成熟的保险市场,如何处理好“加快发展”与“规范经营”两者间的关系,我想何老先生的话应是最艺术化的注解。

李光荣董事长曾道:规范经营是华安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为什么说是生命线?因为市场经济是法制化经济,法律和管制都是硬约束,作为一个经营者是无力改变的,只能你适应法律,而不是让法律适应你。守法经营是每一个经营者行为的下限。不守法的经营者即使有一时的辉煌,却绝不可能基业常青。想想当年牟其中、赖昌星何等风光,但违法经营的结果还不是一败涂地,要么锒铛入狱、要么流亡国外。法律和管制只要通过合法的程序就必须无条件地遵守,没有什么正确、错误或合理、不合理的问题。经营者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

然而,我们许多人在规范经营问题上却常常犯傻。记得在北京听著名经济学家梁小民先生讲课时,曾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中外企业家同到第三国办企业,面对该国的法律,中国企业家研究如何改变这些法律,外国企业家则研究如何适应这些法规、并利用其不完善之处。在现实中,这个故事又变成了事实。某企业家在香港的经营活动涉嫌违法,被廉政公署审查,他居然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要求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协商,修改香港法律,以适应处于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的中国企业家经营活动的需要。他说这句话时,大概忘了自己是谁。相反,面对中国法律的漏洞之处,与国外不一致之处,没有一个外国企业家提出类似要求,而是利用了中国法律的不完善之处取得成功。

不客气地讲,保险行业存在的不规范甚至是违法经营问题已不是两年三年了,当刚刚签过的行业“自律公约”再次被撕毁,被践踏时,除了悲愤,还是悲哀!其实,如果我们各家公司真的能做到规范合法又诚信经营,还用签那一纸之约吗?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保险业需要规范的路是多么漫长。可是政府部门和消费者又能等我们多久?

面对当前的尴尬我们可做的只能是:

守法经营是惟一成功之路。

不可否认,在市场经济初期,许多经营者是在合法与非法之间游走,挖到第一桶金。但随着立法与执法的严格,靠非法致富的人如不改邪归正,就会难逃法律的惩罚。目前,客户在选择保险公司时也往往只愿意把信任和机遇提供给遵纪守法的经营者。没有职业道德,违法经营,在失去信誉的同时,自然也就失去了市场,失去了客户。所以,在经营过程中,我们只能不折不扣地执行保监会、保监局的各项政策、法规,带头维护市场秩序,绝不能仅仅为了保费收入,而损害整个公司的形象。

当然,仅仅守法,不去侵犯别人还不够,还要善于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善于用规范经营来迅速地壮大自己。同时,还要关注社会道德。尽管道德不是硬约束,但缺德的经营者也难以成功。比如:湖南长沙的人乳宴、四川成都的刘文彩家宴、西安36万的满汉全席,都不算犯法,但违背了社会起码的伦理道德观,自然无法成功。任何一个经营者必须在经营过程中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才会有更加辉煌的未来。

规范但不犯傻。

仅仅守法可以做一个好公民,但不一定是好的经营者。守法的含义是,法律明文禁止的事情你不能做,但只要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事,你都可以去尝试。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见了绿灯赶快走,见了红灯绕着走。硬闯红灯是违法,但绕开红灯说不定就能争取到另一种契机。

当前,在市场经营中有两种人:一是胆大妄为,依然我行我素;二是只讲规范、不讲发展,畏难情绪十分严重。这些做法都不可取。其实,再强大的企业也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这就需要我们每个经营者一定要树立正确的经营观念,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区别,时刻站在“四个源头”说话办事。

经济效益是中心。

规范经营最终目的就是提高企业效益。经济效益是中心,效益提高了,一切事情都好办。诚然,保险业不能只讲赚钱,而是既要规范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也要维护经营者的权益。而这些都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需要经济效益支撑、维持。效益是各项工作的中心,也是企业的根本。

前不久,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保险业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发展机遇,保险业要做大做强,不断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渗透度和贡献度,就需要我们每一个经营者响应吴定富主席的号召:“想全局、干本行,干好本行、服务全局”,全面落实“速度、效益、诚信、规范”八字经营方针,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发展。

规范经营天地新。

我们要充分认识规范经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规范我们的观念、规范我们的行为,规范我们的方法。有规矩才成方圆,有规范才有效益。拼搏未必尽英雄,理性发展铸辉煌!

(作者系河北分公司副总经理)
李伟/河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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