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新鲜出炉, 华安保险再获A级评级

二月 1, 2018/ 0 评论

张冲/行政管理部

12月1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正式公布2016年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华安保险凭借良好的经营能力再次获得A级评价。

为综合评价保险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保险监管,促进保险公司改进经营管理、转变发展方式,2015年,中国保监会印发《保险公司经营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中保协负责保险公司法人机构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经营评价体系是保险公司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分类监管评价体系“三位一体”,共同构成完整的保险公司监管评价体系,分别从经营质量、服务水平和风险状况三个不同维度对保险公司进行评价。

本次经营评价内容包括速度规模、效益质量、社会贡献三方面,由保费增长率、综合成本率、风险保障贡献度等12项指标构成。2016年参与经营评价的财产险公司共有68家,经测算评级,A级15家、B级49家、C级3家、D级1家。

注: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类,A类公司是经营状况优良的公司;B类公司是经营正常的公司;C类公司是经营存在一定问题的公司;D类公司是经营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司。此评价综合衡量保险公司经营状况,速度规模、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三者的权重分别为30%、50%和20%。

2016年,华安保险在成立20周年之际,原保费规模首次突破百亿大关,保费收入实现102.75亿元,保费增长率为17.23%,比同业均值高出7.32%,连续8年实现财务盈利,获评“2015年度中国市场竞争力十佳财产险公司”,市场占有率为1.08%,较上年度末增长0.06个百分点,市场排名保持在第11位。连续获评A级评级,说明华安保险在速度规模、效益质量、社会贡献等经营状况及管理水平方面再次获得监管机关与保险业界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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