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自洗钱”保险诈骗案!

反洗钱,就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面对手段错综复杂、犯罪链条越来越长的洗钱犯罪,如何识别各种诈骗手段,也是广大消费者需要了解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聊一聊反洗钱中常见的一种行为——“自洗钱”,自洗钱是指上游犯罪行为人为了掩饰、隐瞒其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来源,自行参与实施的洗钱行为,目前洗钱行为已被纳入洗钱罪的打击范围,例如:
在2019年以来,经营汽车修理公司的老板张某,伙同邓某、陈某等10人故意制造了16起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款。
2020年10月,张某故意制造了卡车撞向公路变护栏的单方面道路交通事故,获得2.9万元保险理赔款项,邓某明知道此款项为骗保所得,仍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转移赃款2.8万元。
2021年5月,张某故意将一辆轿车停放在某高速路桥下低洼路段让水淹没,后安排陈某向保险公司报案,获得理赔款项3万元,陈某收到理赔款后,转账给张某。
2022年,人民法院依法宣判,张某等人犯了保险诈骗罪、洗钱罪、数罪并发,分别处以有期徒刑和罚金。
如果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此类犯罪行为,请及时向人民银行、公安机关举报。预防洗钱活动人人有责,共筑屏障维护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