愁与爱:我所经历的客服故事

十一月 24, 2020/ 60 评论

文 陈丽云/河北分公司

【一、愁】

“十二个老乡,一起来山东收麦子,现在只剩下我们三个人了。”我一直记得那张手写诉状上的这句话。当时的我刚从学校毕业加入华安保险,岗位是分公司合规岗,处理诉讼案件。这是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是人间惨剧:这群忙碌到深夜的收麦客,枕着麦秆在挨着马路的麦田休息。一辆路过的大卡车因为司机疲劳驾驶,跑出了马路,冲向了熟睡的他们。

我还记得法庭上那个带着镣铐、胡子拉碴的司机和那几个伤心欲绝的父母:四个庆祝十八岁生日的小伙子,酒后叠坐在一辆摩托车上飞驰,撞上了十字路口的小货车。四个小伙子全部当场死亡。司机满脸无辜,小声嗫喏:“我在路口好好等绿灯,真不赖我。”雇主是个粗壮的小个子,一听这话,着急地瞪司机,对着审判员说:“该我们承担的我们承担,保险不够的部分,我们凑钱。”

还有一个痛苦的姑娘让我印象深刻。刚刚订婚的她,坐在未婚夫的摩托车后座去县城采购婚礼用品,发生了交通事故,伤了腿,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因为这个,婚事泡汤了。她没请律师,自己念的诉状,声音不高,当念到“因为交通事故导致10级伤残,取消了婚礼,要求精神抚慰金……”时突然泣不成声。

这些都发生在我刚上班的头一年,看着收麦客的诉状,我的眼泪没忍住,想到那个惨烈的现场就难受。因为开庭地在山东一个偏僻的乡镇,我司查勘员已看过现场、确认属于保险责任,我写了个书面答辩状,大意是:我司对事故的发生表示难过,事故车辆在我司投保了一个交强险,我司会根据法院文书尽快进行赔付。审判员后来跟我沟通打款事项时,连连叹气:“这么大事故,就一个交强险,司机家里也困难,死者这么多,不够赔。”

那起不幸死了四个小伙子的事故,公司调解处理,满额赔付31万元。因为对方无证、醉酒驾驶还追尾,事故认定书定了司机次责,司机觉得非常冤枉。但考虑到司法判例以及保险公司承担的社会责任,我司通过了调解方案,依法支付赔偿金。雇主又支付了10万元赔款,司机得以获得缓刑。庭外,雇主对保险公司的调解表示感谢,说以后保额得增加到50万元才能放心。

因为事故取消了婚事的姑娘,我还记得审判员是个年纪四十来岁的微胖大姐,姑娘的眼泪也让她心有戚戚,对我说:“保险公司,你们调一调。”调解方案很晚才达成,姑娘嘴上说恨肇事司机,心结应该还是经不起考验的未婚夫。审判员最后劝那姑娘,说:“趁着还没结婚,看清一个人,也是好的。”

【二、爱】

每一起保险事故背后,都是一个甚至多个因此破碎的家庭和伤心欲绝的家人,我刚上班时,每天处理这些诉讼案件,心情很是郁闷。有一次做庭前准备工作时,无意点开了事故现场血迹斑斑的照片,晚饭都难以下咽。我和车险部的一位老查勘员去交警队调取资料时,说到这事,问他怎么能在查勘岗位上干这么多年,天天看事故现场。他说了让我印象深刻的话:“客户出险了,我去看现场,让客户尽快得到赔付,除了是我的工作,我就想着这是在帮助别人。你来开庭,你看看原告大都可怜,你调解、帮助他们尽快拿到赔偿,也是在帮助他们。”这句话让我豁然开朗:通过自己的工作,受害者得到快速赔付,就觉得自己的工作有意义、是在帮助别人,也就能忘记心里的郁闷和纠结。

于是我打起了精神继续在各个法院之间奔走。诉讼是理赔服务的延续,在处理诉讼案件时,我会认为自己是为被保险人提供法律服务,也是作为保险公司员工的工作职责。

很多事故的肇事者老实巴交地坐在被告席上,审判员问他什么,一般他会说:“我买了保险,保险公司赔。”他认为保险公司跟他一起坐在被告席上,所以是同一边的。除了极个别的拒赔案件,被保险人作为我们的客户,当然是一边的。而在法律规定和保险条款之内,秉承公司“不滥赔”但也“不惜赔”的服务原则,我能调解的尽量调解,减轻被保险人的经济负担和压力。遇到被保险人说不清时,我也会帮助他们理清事实,提醒他们垫付事项。

保险公司和受害者也绝对不是对立的关系。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受害者一方往往气愤异常、悲痛欲绝,有时甚至因为我跟肇事者一起坐在被告席上,而迁怒于我,说你们保险公司如何如何这样的话。作为保险公司的代表,我也会将心比心地照顾受害方的情绪,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慢慢地,我的工作也得到了一些认可:有些被保险人会在开庭后表示感谢;有些会说明年继续在你们公司买保险啊,得增加保额。这种付出真心就得到了认可的感觉,让人心里暖暖的。

我还蹭了一次法院的食堂,因为调解忙到十二点半,审判员过意不去,拿着不锈钢饭盒带我吃了粉条大锅菜。她说自己审案时最怕遇到没保险或者只买了交强险的交通伤亡案件,看卷宗时一看有保险就松了一口气。她开玩笑说,是保险给和谐社会立了大功。

保险的意义在哪里?个人面对天灾人祸、死亡伤病时,有保险替你分担、弥补你的损失,给你以经济上的支持,给你的家庭继续生存或再出发的资本。“有时治愈,常常帮助,总是安慰”这句话被当作医生的工作要求和目标,我有时也在想,这句话何尝不是所有保险人的工作原则和存在意义呢?

(本文在“我为客户服务代言”主题征文中荣获一等奖)

评论一下?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