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公布 华安保险获得A级评价

十二月 31, 2020/ 0 评论

文 王倩岚/行政管理部

11月27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关于2019年度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的公告》,华安保险凭借优良的综合能力获得A级评价。

近年来,中国银保监会通过制定保险公司经营评价指标体系,引导保险公司持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更加稳健进步。根据保险公司经营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有关工作安排相关要求,此次经营评价对象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营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保险公司法人机构。评价内容包括速度规模、效益质量、社会贡献三个方面,财产险公司评价指标体系由保费增长率、综合成本率、风险保障贡献度等12项指标构成;人身险公司评价指标体系则由保费增长率、综合投资收益率、风险保障贡献度等14项指标构成。

其中,参与2019年经营评价的财产险公司共有79家,获得A类评级18家,B类55家,C类6家。2019年,华安保险继续保持稳健发展态势,实现年度保费收入145.78亿元,保费同比增长17.79%,市场排名第12位,获得A级评级。这也充分表明了华安保险在速度规模、效益质量、社会贡献三个方面的经营状况获得监管机构、保险行业以及社会公众的高度认可。

评论一下?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