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辟蹊径 发展汽消险业务

三月 8, 2018/ 0 评论

2002年12月,华安深圳分公司与深圳市三家银行联袂推出“汽车消费贷款房产抵押担保方式”,它不同于以往所办理的信誉担保形式下的汽车消费贷款业务,采取的是以房产抵押登记担保方式,银行须取得保险公司汽消险保单和国土局房产抵押登记资料后放款。

此项措施的推出,旨在有力扼制各种恶意、蓄意诈骗行为的发生,防止不法分子套现,确保汽车购买交易行为的真实性,有效防止投保人提供虚假资料,避免汽车按揭过程中担保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变更,确保债权的优先受偿,从而进一步保证担保财产的可靠性、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以下简称汽消险)是于1998年底为顺应银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市场经济需求应运而生的,由华安保险精心设计,在国内首家推出,并迅速发展成为华安的拳头产品,在深圳保险市场上占有较大的份额。但是近年来,由于我国个人信用机制的落后,随之带来了系列信用问题,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的蓄意诈骗,使保险公司承受着日趋加大的风险压力。一些保险公司纷纷退出汽消险市场。汽消险业务发展走势是摆在华安各级领导面前的一个极为严峻的问题,业内人士对此也颇为关注。可以说华安汽消险的发展影响并牵动着整个汽消险市场的发展态势。而发展汽消险,风险控制管理工作更是迫在眉捷,势在必行!

华安深圳分公司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努力,进行了不断的努力探索,其中包括了实行调查、核保、追欠追偿“三集中”管理、建立并启动车行和购车人黑名单预警管理系统、与国土局达成网络共享,直接查询及审验房产资料的真伪、启用车价查询系统,核实车价,防止零首期、对所有按揭新车必须实行验车,同时提供发动机号、车架号拓印、上牌回执或由车行与业务员提供的承诺书,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牌回执方可出具保单、国产车须提供车辆合格证、进口车须提供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和商检随车检验单等,通过实践,成效显著。

此次“汽车消费贷款房产抵押登记担保方式”等诸项风险控制管理措施的推出是汽消险在风险控制管理的里程中迈出的坚实 一步。

华安深圳分公司将始终坚定不移地与其他保险同行一道致力于汽消险的风险控制管理,完善“黑名单”制度,建立与同业公司、合作银行和公安车管所定期交流与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公、检、法、社会追欠机构、律师事务所、新闻媒体等外部力量的通力合作,在实践中不断地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共同探索先进科学的风险管理技术,为汽消险的健康发展而努力。(陈家斌、李英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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