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形势,扎实工作 进一步提高深圳反洗钱工作水平

九月 24, 2019/ 0 评论

文 徐海丽、郭金玲/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反洗钱处

近年来,我国反洗钱监管理念、方法正逐步与国际接轨,反洗钱监管体系加速完善,多项监管法规、规章和指引相继修订、出台。与此同时,国际政治和安全形势变化、跨市场跨行业资金流动、新技术新业态蕴藏的风险等,给反洗钱工作带来了一定挑战。全面、深入理解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在新时代背景下的重要意义,扎实开展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已经成为监管机构、义务主体和社会公众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一、当前国内国际反洗钱形势

第一、国内外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持续推进,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范形势日益严峻,打击恐怖主义融资,维护国家安全仍是重中之重;“台独”“港独”分裂活动抬头,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任务艰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网络赌博、电信诈骗、银行卡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传统经济犯罪类型打击力度加大,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升级;地下钱庄,涉税犯罪,支付机构已经成为重要的洗钱通道。在新的国内反洗钱工作形势下,要健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制度体系,全方位打击洗钱及其上游犯罪,防范恐怖融资风险,切断违法犯罪活动的经济基础,维护好金融安全和社会秩序,依然面临严峻复杂的局面。

第二,国际合作压力日益趋紧

国际发展趋势与国内形势的演进相符,反恐工作任务艰巨;涉税洗钱问题受到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的关注;涉毒洗钱问题引起国际社会重视;全球商业诈骗的活动滋生蔓延;涉伊等领域敏感性业务风险突出。与此同时,FATF在第四轮《中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互评估报告》中指出,我国的恐怖融资预防措施和金融制裁措施仍处于低水平,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国际合作水平尚处于中等水平,在此背景下,加强国内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深化与其他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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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提升跨境监管、情报交流和刑事司法协助成效,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

第三,反洗钱工作深度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建设

在国际社会对反洗钱关注度急剧上升的背景下,反洗钱作为国际通行要求,标准不断趋严,范畴不断扩大,重要国际多边合作机制均将预防和打击洗钱作为重要议题。特别是当前全球反洗钱领域政治化色彩日趋浓厚,对国家战略利益影响不断加大,反洗钱工作将不可避免地与国际政治、经济政策捆绑在一起,反洗钱工作的敏感程度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业要想真正融入国际市场,反洗钱体系的完备是重要前提,反洗钱工作水平将直接影响金融机构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第四,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反洗钱工作范围日益丰富,已经拓展到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反腐败等诸多领域,成为治理金融乱象、防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的重要载体。反洗钱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已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重视并做好反洗钱工作就是要以强化现代社会治理为目标,指导和要求反洗钱义务机构有效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发现并监测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及时捕获资金的异常流动,增进经济金融交易的规范化和透明度,为全社会编织起一张保护正常经济金融活动免受侵害的“安全网”。

二、深圳反洗钱工作面临的问题及难点

当前,深圳涉众型经济犯罪高发,影响社会安定、政治安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手段升级,涉及金额巨大,严重扰乱国家税收秩序,危害税收安全。从行业分布来看,金融、支付服务等行业的洗钱风险较大。其中,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面临的洗钱威胁最高,支付服务业面临的洗钱威胁增长迅速,支付机构的涉案占比显著提升,特定非金融行业的洗钱威胁也在逐步凸显。 此外,洗钱威胁出现向跨境业务、外汇业务、理财产品等金融业务或产品蔓延的现象,主要特点为跨市场、跨行业交叉性洗钱风险加剧;跨境业务洗钱风险高发;非银行支付机构洗钱风险持续加大;虚拟货币洗钱风险凸显;特定非金融机构洗钱风险逐步暴露。

简而言之,当前深圳反洗钱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难点包括:一是反洗钱监管合力统筹不明显,工作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二是反洗钱监管、调查的有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如何通过加强监管和调查工作力度,更好地帮助义务机构和执法部门提高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人民银行、义务机构和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等问题仍须加以解决。三是反洗钱队伍建设和力量配备还跟不上形势的需要,队伍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改善。四是各义务机构对反洗钱工作重视程度参差不齐,反洗钱合规意识缺失,风险意识淡薄,反洗钱工作表面合规、实质低效,亟需提升其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亟需提升反洗钱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三、深圳反洗钱工作成效

近年来,深圳人行围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大局,按照总行党委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三反”意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辖区“三反”合作机制、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及专项行动情报会商、联动办案机制,有效形成打击洗钱、涉黑涉恶及上游犯罪的合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同时,深圳人行贯彻落实总行强化监管的总体部署,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完善监管手段、强化监管力度,有效督促辖区义务机构尽责履职,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切实提高辖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工作水平。

2018年,深圳人行不断加大资金监测力度,向深圳市公安局经侦局移送176份可疑线索,向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移送30份可疑线索,移送线索价值较高,指向明显;高效运作“反洗钱监测分析线索四级研判机制”,启动四级研判机制6次,集中研判136份重点可疑交易线索,快速准确研发成型线索61份,形成24份有效案源,为公安部门实施打击创造有利条件;累计发出反洗钱相关调查通知书265份,涉及账户11000余个,金额高达8800多亿元;与深圳市税务、公安、海关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打击洗钱犯罪和上游犯罪专项行动,成功破获“截流2018”专案、第72号《审计要情》专案、“8.24”地下钱庄专案、“会战5号”、“海啸3号”等大案要案。

同时,深圳人行积极探索反洗钱监管新思路,在全国先行先试,依托金融科技公司,加强监管科技在反洗钱领域的应用探索,成立智慧反洗钱实验室,构建多方参与、良性互动、共融发展的监管平台,未来将承载来自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反洗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数据、案例等资源,为开展各类数据分析和应用提供数据支撑。

四、今后的监管及工作重点

目前,深圳共有644家反洗钱义务机构,位居全国前列,涵盖了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法人及分支机构。深圳反洗钱监管体量庞大,监管资源相对不足,在新形势下,做好辖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需要在监管机构、义务主体和社会公众三个层面形成共识,上下齐心,多方发力。

(一)深圳人行反洗钱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深圳金融业快速发展,监管范围和规模空前扩大,传统反洗钱监管理念和手段已难以应对复杂的金融局面。下一步,深圳人行将按照人民银行的总体部署,坚持贯彻“风险为本”的监管原则,坚定不移推进反洗钱领域各项工作,突出问题导向、风险导向,探索监管手段创新,将辖区反洗钱工作推向纵深。

一是探索监管手段创新,加大监测分析 、研判力度。推动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参与反洗钱工作,发挥专业机构在协助义务机构改进反洗钱工作、弥补监管资源不足、防范合规风险及开展风险评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探索采用金融科技手段,丰富监管分析手段,发挥反洗钱监测分析在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作用。

二是依法加大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力度,提高执法威慑力。持续贯彻强监管指导思想,突出风险导向、问题导向,将监管资源重点配置到高风险领域和机构,依法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双罚制”,切实提高执法威慑力。

三是加强监管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银保监局、证监局等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反洗钱监管协调,进一步完善日常工作机制,协力做好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监管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监管、联合惩戒等监管工作,提升监管合力。

四是压实义务机构一把手主体责任。落实反洗钱工作负责人签名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义务机构一把手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监督和问责作用。

五是分步骤推进法人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工作。制定法人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工作计划,以具有行业代表性的机构为切入点,探索制定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自评估模版,为全面推进法人义务机构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提供范本支持。

六是持续推进反洗钱分类监管,提高监管覆盖面和监管效率。以反洗钱分类评级结果为依据,采取差异化监管,开展全方位的非现场监管和专项现场检查,形成反洗钱监管常态化高压态势。

七是加强深圳辖区洗钱类型研究。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完善可疑交易监测,提升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有效性。继续做好深圳辖区洗钱类型分析工作,探索开展证券、保险行业洗钱类型分析工作。根据类型研究成果,针对洗钱活动新特点、新变化及时发布风险提示,指导义务机构提高洗钱风险认识和应对水平,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可疑交易后续控制等风险管理措施。

(二)义务机构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自觉提高站位,各义务机构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形势的判断和工作要求上来,不断深化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正确判断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严格落实各机构一把手反洗钱主体责任,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

二是深入学习反洗钱法规,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制度建设、洗钱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系统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反洗钱人力和资源保障,完善业务流程,强化内部管理,扎实推进反洗钱各项工作。

三是坚持风险为本,根据反洗钱最新要求,梳理工作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推动反洗钱制度建设与落实执行。

四是建立和不断改进反洗钱技术保障系统,发挥金融科技对反洗钱工作的推进作用,建立完善反洗钱异常数据预警或风险监测系统。

深圳人行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洗钱监管,依法做好反洗钱调查协查,以监管促实效、以合作强履职,加大力度,发挥义务机构作用,全面提升辖区反洗钱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反洗钱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方面的作用,形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天罗地网,为维护辖区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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